我国养老形式仍较传统 仅少数有意愿接受新观念
2013-10-13 21:27:30法制日报admin查看次数:667
法制网北京10月13日讯 记者余瀛波 中消协近日发布的《2013年中国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指出,目前我国老年人养老形式仍较为传统,但也有接受新观念的意愿。
在此次调查受访者中,99.6%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含自己独居以及与儿女住在一起),只有0.4%的受访者选择专业养老机构养老。但是,受访者中也有38.5%的老年人有选择专业养老机构的意愿。《报告》认为,这说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养老机构的普及,加之很多城市进入老龄化,我国老年人的传统养老观念也在随之改变。
《报告》显示,老年人在选择专业养老机构时的考虑因素较为分散。“医护条件好”、“生活环境舒适良好”、“费用/性价比高”、“生活起居方便”、“工作人员态度良好、认真负责”都成为老年人选择专业养老机构比较关注的因素,占比均在20%以上。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多数受访者对养老机构的“资质可靠、值得信任”方面的关注度却不是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