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定点医院药店申报受理工作10月15日起
2013-10-01 01:10:51厦门日报admin查看次数:712
本报讯 (记者 黄怀 通讯员 胡晓牧)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将在10月份首批开通45家村卫生所医保联网刷卡。为方便更多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年底前将增加一次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专家评审工作。申报受理工作于10月15日开始。
凡在我市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满一年(截至2013年12月31日),符合《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审定办法》(厦劳社〔2010〕50号)、《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审定办法》(厦劳社〔2010〕51号)规定的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应在10月15日至10月23 日内登录“厦门市网上审批服务中心”(网址:http://shenpi.xm.gov.cn),填写并上传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按照上述两个《审定办法》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待专家评审组评审时现场查看。具体要求可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mhrss.gov.cn—办事大厅—行政审批栏目查询,咨询电话:5327680、7703096。
凡在我市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满一年(截至2013年12月31日),符合《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审定办法》(厦劳社〔2010〕50号)、《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审定办法》(厦劳社〔2010〕51号)规定的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应在10月15日至10月23 日内登录“厦门市网上审批服务中心”(网址:http://shenpi.xm.gov.cn),填写并上传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按照上述两个《审定办法》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待专家评审组评审时现场查看。具体要求可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mhrss.gov.cn—办事大厅—行政审批栏目查询,咨询电话:5327680、7703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