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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产妇应过3年才再孕 太早太晚都不好

2013-09-25 09:56:28厦门晚报admin查看次数:780
   本报讯(记者 苏奇 通讯员 陈海峰 林媛)近日,市妇幼保健院举行“福建省第八次计划生育学术交流会暨全国计划生育技术进展及并发症防治学习班”,邀请权威妇幼专家为省内妇幼医生和计生工作者上课。
    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钟红秀在交流会上介绍,厦门目前剖宫产率为35.8%,在全国居于较低水平。她说,第一胎若是剖宫产,发生疤痕子宫的概率达1/4,第二胎胎盘植入(即胎盘落在疤痕上)的可能性有5%-10%,可能引发大出血。她建议广大女性,第一胎尽量顺产。
    她说,目前,很多周边地区产妇第一胎在当地剖宫产,生第二胎时发生胎盘植入,当地不敢接生因此转来厦门,此类患者占该院胎盘植入者总数的1/3左右。
    钟红秀建议,符合计生政策的剖宫产产妇应过3年左右再次怀孕,太早疤痕没长好,太晚也不好,因为疤痕老化更易裂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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