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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药业被指违规宣传 援引新华社报道竟改词

2013-09-18 08:45:02人民日报admin查看次数:682
资料图 
资料图

  修正药业被指违规宣传

  近日,记者了解到,在北京各大肿瘤医院,有一群人在派发着各种宣称有神奇功效的抗肿瘤药物小广告。

  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的候诊区,有患者家属告诉记者,他们收到的小广告包括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修正药业”)主办的《修正药业·抗癌快讯》(以下简称“抗癌快讯”),而这份抗癌快讯中的内容全部为一种名为复方万年青胶囊的处方药的宣传广告,该药为修正药业旗下的产品。

  一名患者家属将其保留的抗癌快讯提供给了记者。

  这份报纸质地粗糙,在报头下方明显位置的信息显示,该报由修正药业集团主办,为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为JN05-06。

  “修正药业也算是有名的大企业,我们经常在广告中看到。”患者家属王先生对记者说,他不太理解修正药业为什么会采用这种散发小广告的模式宣传,“不过,这么有名的企业生产的药应该会有疗效吧。”

  而其他患者家属的态度与之并不一致:“之前听说修正药业也是出过问题的,人命关天,可不敢乱用。还是要咨询医生吧。如果真的像宣传的那样,这个药是有疗效的,就应该通过正规渠道宣传,修正药业为什么偷偷摸摸的呢?”

  内刊涉嫌违规散发

  对于修正药业的这份“小广告”是如何溜进肿瘤医院的,该院的一位保安人员告诉记者,医院有规定,不允许散发广告的人员进入医院,但散发者经常将小广告夹带在衣服或随身挎包内,门卫很难发现。

  他说,这些人流动性非常大,进入医院后常混杂在患者及家属中间。医院方面也很担心患者轻信小广告的宣传,上当受骗,所以随时都在加强防范工作。但更重要的是,患者自身应该提高警惕。而且要想彻底清除小广告,需要工商等部门执法,从源头上切断小广告的传播。

  记者查询资料发现,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申领《准印证》,并严格限定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交流,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刊登广告,不得在社会上公开征订发行,不得从事其他任何经营性活动。且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版内部发行报刊及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这样的问题并不少见。此前新闻出版总署相关负责人就曾表示,一些内部发行报刊,如内参、信息参考类期刊,突破在指定范围内发行的限定,还有一些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违反只用于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管理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在社会上公开发行。

  记者联系修正药业询问此事,一位张姓工作人员表示请示领导后答复。但截至发稿,修正药业没有给出任何说法。

  一位接近修正药业的知情人士透露,此前修正药业已经接到相关的问题反映,但问了几个部门的负责人员都表示“不知道”,所以据他分析,此事应该“没有多大的影响、或者波及面不大”。那么似乎也可以这样理解,截至目前,修正药业对此事并未引起高度重视。

  广告内容被指违规

  记者看到,这份抗癌快讯的头版刊登了7位专家的照片和简介,以及他们在复方万年青的主要成分虎眼万年青皂甙(OSW-1)研制过程中主要负责的项目,这些专家中不乏院士、博士生导师、院长、教授。

  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良钢律师对法治周末记者说,我国对药品广告实行严格的行政审查制度,关于药品广告管理和审查的主要规范有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等,审查的内容包括广告的发布主体、药品合法性及广告的内容和形式。而今年《工商总局等八个部门关于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是近期对药品广告整治的依据之一。

  “暂时抛开这些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不谈,《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规定,药品广告不得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药品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所以抗癌快讯的这些内容,已属违规。”王良钢说。

  同时,记者了解到,《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还规定,药品广告应当宣传和引导合理用药,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怂恿任意、过量地购买和使用药品,不得含有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该标准还要求,药品广告中有关药品功能疗效的宣传应当科学准确,不得出现下列情形: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的。

  而抗癌快讯第二版的头条标题即为“复方万年青临床有效率93.5%”,这属于直接宣传其有效率;其第三版的大标题则为“患者反馈:复方万年青疗效神奇”,其通篇为所谓的抗癌实例,利用“古向林、丁华国、许晓、周明文、王孝金”等患者的名义来现身说法,以证明其疗效,推荐病友选用,含有推荐等综合性评价内容;“患者反馈:复方万年青疗效神奇”的标题,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

  在抗癌快讯第三版刊登的、名为古向林的患者撰写的文章中,该患者对复方万年青的疗效大加赞颂,文章并称有专家表示,复方万年青配合化疗增效减毒的作用很明显,可以让其轻松去做化疗,且患者在加量服用复方万年青后,在化疗过程中,食欲正常,白细胞正常。

  而患者王孝金甚至在文章里提到,连续服用4个月复方万年青胶囊,没有采取其他任何治疗,复查时发现病变瘤体缩小90%,各种临床症状消失。

  援引报道竟改词

  抗癌快讯的头版还援引自新华社的报道称,在十大科技进展评选活动中,“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所率先合成高活性抗癌物质虎眼万年青皂甙(OSW-1)更是引起了全球肿瘤界的高度关注”。

  但记者查询相关资料发现,2000年新华社关于十大科技进展的新闻原文是:“上海有机化学所率先合成高活性抗癌物质皂甙类化合物具有强抗癌作用,但人工合成较为复杂。我国率先完成这一分子全合成工作,一次性合成达20多毫克。这不仅使在实验室大量合成这种抗癌物质成为可能,也使我国科学家在人工合成抗癌物质领域走在了世界前沿。”

  由此看来,该新闻内容被人改动了,其将原文的“高活性抗癌物质皂甙类化合物”改为“高活性抗癌物质虎眼万年青皂甙(OSW-1)”。

  同样,记者在一些网站上也查到了复方万年青胶囊的宣传资料,该资料称“复方万年青是修正药业集团旗下拳头抗癌产品”,且宣传内容与抗癌快讯大同小异。

  该宣传资料同时强调,据《光明日报》报道,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所邓绍江博士等人在世界上率先从一种名叫“虎眼万年青”的植物中分离并合成出一种抗癌活性极高的分子(OSW-1),引起世界范围的强烈关注。该新闻内容同样是将《光明日报》原文的“高活性抗癌物质皂甙类化合物”改为“高活性抗癌物质虎眼万年青皂甙”。

  有业内人士认为,修正药业的这种做法,涉嫌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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