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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流动人口可通过写承诺书办准生证

2013-09-11 10:26:01中新社admin查看次数:912
    据中新社电 针对中国流动人口“办证(准生证)难”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司长王谦在1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流动人口若无法核实信息,可通过书写承诺书办理准生证。
    “去年11月出台的《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明确指出,流动人口需要核实的信息,由两地计划生育部门通过我们的信息网络去核实,不要让老百姓来回跑。”王谦强调,无论在现居住地还是户籍地,流动人口都可以办理相关登记,并且,任何一个地方都要实行首接责任制,不能推诿。
    王谦表示,如果流动人口因多次多地流动,信息核实不了,可以写“我没有生过孩子,我申请生第一个孩子,请你们办理相关证件”的承诺书,以解决流动人口“办证难”问题。
    王谦指出,准生证是生育登记,不是审批,登记后可在当地享受生育保险、孕期保健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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