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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两打两建”专项行动 保健品须在“非药品”专柜销售

2013-09-05 10:41:16厦门日报admin查看次数:827

 

   行动 
   从今年7月到12月,我市开展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生产经营专项行动
   处罚
   已当场行政处罚2起,立案查处3起药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本报讯(记者 陈泥)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统一部署,我市从今年7月到12月,开展一场以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生产、打击药品违法经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和药品监管机制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两打两建”专项行动。
   昨日上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叶飞云做客市政府在线访谈栏目时透露,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药监部门已当场行政处罚2起,立案查处3起药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行动中,药监部门还查获两起诊所使用未经批准进口的境外药品案件(依法应按假药论处),已当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中药材抽检
   发现4批不合格产品


   最近一段时间,中药材频陷“质量门”,引起公众广泛关注。叶飞云表示,此次“两打两建”专项行动方案中,也特别制定了针对性的措施以加大对中药材市场的整治。据介绍,我市将重点在中药材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对销售、使用掺杂掺假、染色、增重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目前,我市对中药质量管理的专项检查正在进行中,药监部门已检查中药相关药品生产企业12家,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78家,医疗机构51家;组织开展了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监督抽查抽验,共抽查142批,抽检87批,其中不合格4批(均为外地产品,已由稽查部门给予处罚)。
  

 药店须设立
   非药品销售专柜


   非药品冒充药品产品也是我市开展此次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着力打击的违法行为。叶飞云介绍说,所谓非药品冒充药品产品,是指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行为,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类似的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等。这些产品有的违法添加药物成分,有的通过虚假宣传甚至伪造批准文号等手段,非法披上药品的“外衣”后,不但可能贻误病情,甚至可能由于非法添加化学药物对消费者身体造成严重伤害甚至危及生命,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他表示,目前药监部门已要求药品经营单位为非药品设立销售专柜,设置明显的“非药品”标牌。同时,不间断的对涉药单位进行检查。
 

  【相关新闻】


   网上销售假药
   将追刑责
   我市严打网上非法售药行为


   本报讯(记者 陈泥)当前,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销售假药成为售假新模式。因此,网上非法售药行为也成为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的对象。
   据药监部门介绍,由于药品行业的特殊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通过互联网向消费者销售药品制订了严格的准入制度以保障安全。目前,全国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单位共计162家,其中福建只有一家,即福建惠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厦门则暂无取得相关资质的单位。
   记者昨日了解到,在我市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的此次打击网上非法售药专项行动中,非法设立销售药品的网站,在无药品销售资质的网站上销售药品,或者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违禁药品,都将成为打击重点。目前,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已要求IP地址在厦门的各大网站对涉及药品的广告页面和链接进行自查,清除虚假广告;对非法从事药品互联网交易的,将提请通信管理部门予以关闭;对能够初步判断为销售假药涉嫌犯罪的网站,将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


   合法网上药店可查实


   合法网上药店的网址都可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官方网站(www.cfda.gov.cn)的“数据查询”里进行查询。“数据查询”里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一栏中,会将所有网上药店的网址公开出来,供公众免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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