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药”不缺货需完善医药招标制度
“救命药”缺货虽然是个案,却反映出目前医药招标制度层面还不够完善。在强调低价药品基础上,要留出一定的利润空间,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继心脏外科手术必需药“鱼精蛋白注射液”、乙型血友病唯一救治药“九因子”出现全国性缺货后,近日又出现甲亢治疗药“甲巯咪唑(赛治)”的全国性短缺。国内众多甲亢患者跑遍大小医院药店,却一药难求,网上药店也显示“暂时缺货”。
细心观察可以发现,从前那些物美价廉的常用药物,正相继从我们身边消失。替代品却是成分相同、名目繁多、价格相差十几倍乃至数十倍的合资药、进口药。这样的情况连续发生,应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尽快予以根治。
救命药缺货断货的根本原因,是制度设计不当造成的市场错配。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药品由国家计划单位定价,往往一种药品十几年不变。药价是便宜了,但企业没有创新力,患者也得不到更先进的药品。“以药养医”时代,医药生产企业虽说是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但必须和作为用药单位的医院合演“二人转”,让医院这个终端参与利润“分红”。新医保时代,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础上,省级政府招标药物,以量定价,截断“以药养医”纽带。然而招标过程中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即一些廉价老药一旦进入基本药物目录,很快就消失了,即所谓“中标死”。
基本药物招标制度下,有出现超低价中标的情况。医药生产企业为追求市场份额,严重压缩利润。比如在中药原材料价格上升的时候,有些中药厂家甚至是卖一瓶亏一瓶。这样,部分超低价格的药品就难以保证药品质量,最终伤害了患者利益。同时,因为劣币驱逐良币,质高价廉的产品被迫离开市场。如果质量不变,中标厂家往往又会减少生产,只配送给大医院等重要客户,致使市面上出现缺货、断货,导致“中标死”。甚至有的招标药品价格由于太低,生产厂家利润空间不大,生产没有积极性,以致“主动停产”。质优价廉的“甲巯咪唑”全国缺货就是典型例子。一些基层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经常缺货,也是这个原因。
“救命药”缺货虽然是个案,却反映出目前医药招标制度层面还不够完善。据统计,我国甲亢患者超过1500万人,甲亢防治工作正面临严峻挑战,尤以中青年女性患病人数最多。但目前不少国产甲亢药停产,进口甲亢药供货不足,备选药物治疗效果又不理想,无疑给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隐患。由此引起的医药矛盾、医患矛盾,造成的社会负面效应不容忽视。相关部门应更加重视药品集中采购的制度设计,避免新医保时代药厂“恶性竞争”。在强调低价药品基础上,留出一定的利润空间,在确保药品质量基础上,全面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