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江水污染事件被指死鱼比环境监测站可靠
7月9日,环保专家在汇威选矿厂尾矿池边进行后续处置工作。汇威选矿厂本是铁矿选矿厂,却私自安装了金属铟生产线,进行“湿法提铟”,所产生的含镉、铊等重金属的废水堆放在车间旁的尾矿池里,下雨时从尾矿池里溢出的“有毒”废水就会进入浩洞河里。本报记者谢洋摄
“镉超标1.9倍,铊超标2.14倍” 7月6日凌晨4时左右,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连夜对贺州市送来的水样进行检测,结果发现贺州市与广东省交界断面扶隆监测点水质已受到重金属污染。此时距离7月1日贺江流域开始出现大量死鱼已过去了5天,广西迅速启动级应急响应。这起水污染事件因为影响到两广部分地区的饮用水源,而备受外界关注。
这是广西继去年年初发生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后,又一起因企业排污导致的震惊全国的环境事件。痛定思痛,两起污染事件暴露出的种种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同样的环境悲剧可能还会一再上演。
两起污染事件折射同一个问题
7月9日上午,经过1个小时山路颠簸,中国青年报记者乘车来到位于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黄田镇清面村、涉嫌造成此次污染的汇威选矿厂。厂区坐落在清面村梅子坳一处树木丛生的山林内,只有一条小路通往其中。厂区的机器设备早已停产多日,现场只有值班的政府工作人员和进行污染处置的环保专家。
就在前一天,贺州市政府对外通报,汇威选矿厂现生产业主龚某等6名涉案人员被刑拘。由于与厂区贯通的浩洞河下游发现镉和铊超标倍数异常高,这家企业被锁定为可能造成此次污染的主要企业。经调查,汇威选矿厂2008年2月通过环评,本是铁矿选矿厂,却私自安装了金属铟生产线,进行“湿法提铟”,所产生的含镉、铊等重金属的废水排放在车间旁的尾矿池里,下雨时从尾矿池里溢出的“有毒”废水,就会通过地下溶洞进入浩洞河里。记者看到,整个尾矿池和通往山坡下溶洞的水流周围的土地都已被染成了石绿色,四周弥漫着柴油和化学药品混合在一起的刺鼻气味。
然而此次污染事故中,最早发现“毒水”的并非当地环保部门和执法人员,而是生活在附近流域的渔民。
早在7月1日,贺州市贺江部分河段网箱养鱼就出现少量死鱼现象,贺州市副市长闭海东在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当天贺州市环保局接到渔民投诉后,对水质进行检测,未发现水质异常。至于7月1日都检测了哪些项目,闭海东没有详细说明。
参与新闻发布会的另一名政府官员说,7月1日未及时发现污染情况,主观原因是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因为网箱养鱼出现死鱼现象有很多种原因,如密度过大、气温过高,客观原因是贺州市环保部门的检测水平有限。
而2012年记者采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时发现,同样是由于当地死鱼大量浮现,才引爆出惊人的水体镉超标。2012年1月15日,水产部门接到宜州市德胜镇拉林村光下屯水库库区大量网箱养鱼离奇死亡的报告后,水产部门和环保部门当即去采样,但按正常的检测指标测算化验,只发现水中的含氧量合格,并没有检测出镉污染超标的情况。16日又重新取样,做了更全面的检验,才发现河水有被重金属污染的迹象,随即送往自治区进行检测。17日,自治区检测出结果后连夜召开通气会,才确认水体镉污染严重超标。
两起污染事件,折射出同一个问题:为何水质监测预警,死鱼比环境监测站可靠?
参与过两起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应急技术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虢清伟解释说,虽然重金属镉用便携式设备15分钟就能得出检测结果,但镉不是例行监测的指标,要时时刻刻“抓到它”,需要进行在线监测。就像交警抓交通违章一样,没有摄像头的话,就要看交警出警时能不能碰到了。现在广西虽然有这样的技术,但一个自动监测站建下来,可能需要上千万元的经费,没有相应的手段,就很难有科学的办法找到它。
造成此次贺江水污染的另一“元凶”铊,则更加难以被检出。虢清伟介绍说,铊的检测仪器ICP-MS一台至少要200万元,广西只有在南宁的省级环境监测部门有,目前市一级都不具备这个检测能力。
监管部门为何总是抱怨钱少人缺执法难
“你现在最好不要去找他们,他们在处置现场已经两三天没休息了。”7月9日下午,中国青年报记者在贺州市环保局采访时,大部分办公室都大门紧锁。环保局副局长李志刚说,负责此次污染事故处置的杨中雄副局长和分管污染防治、环境监察的罗辉副局长这几天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局里。
李志刚分管环境监测信息、环境科研等工作,当谈到这几年从国家到自治区一直在投入大量资金,加大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时,他透露说,今年贺州市环保局刚得到国家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已向自治区统一申报采购重金属监测仪器,现在仪器设备在选型,还没有采购回来。
“要建设达到二级标准的监测站,我们现在都还没有开始考虑这个问题。”李志刚说,市环保局已经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公楼借住5年多了,下面4层是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公场所,只有5楼一层供环保局办公,而市环境监察支队还是租用的民房办公。为了满足标准化建设需要,局里向上面打过报告,申请过资金,但都不是一下子能解决的。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地市级的环保局应该配备至少70人的编制,现在却只有二三十个人的编制。市局缺人缺设备,下面就更缺了,平桂管理区环保分局要监管那么多选矿厂,但没有监测站,甚至连便携式的监测设备都没有。
7月8日,在贺州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贺州市环保局副局长杨中雄在进行情况通报时,也反复强调,由于该区域交通不便,非法选矿冶炼的窝点隐蔽,加上打击不够彻底,长效机制不健全,违法排污现象一直无法彻底根除,死灰复燃的现象一再发生。
去年,广西开展“环境倒逼机制”大排查时,贺州经过排查确认了79家违法企业,前后进行过9次处理。“除了有客观原因,也有一些主观原因,这些企业就像‘牛皮癣’一样,扯也扯不去,总是缠在头上。”杨中雄说,从今年4月开始,79家违法企业大部分都停产了,但有的企业藏在深山里面,用柴油机自行发电,具体的状况,环保部门也不是随时能掌握的。
同样感到执法难的还有贺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雷少华,他在发布会上介绍情况时表示,这几年来,市政府多次组织打击非法采矿,基本上一经发现就打击取缔。但是有些地方比较偏僻,山高路远,他们打击的力量有限,确实还有没有管到的地方,特别是一些小的矿点,还有死灰复燃的现象。
在记者有限的几次环境污染事故采访经历中,似乎总能听到“缺钱”、“缺人”、“执法难”这些似曾相识的词语。
2011年3月,广西宜州市龙江河怀远段发生河水变黑、怀远镇水厂停水事件后,河池市和宜州市两级环保部门都没有找出污染源。宜州市环保局副局长韦孟威表示,除了技术力量不到位,地方环保部门的能力建设依旧是个问题,“现在宜州市有规模以上的企业40多家,但监察大队只有5名执法人员,而且还都是老弱病残。”
让人印象深刻的还有时任河池市金城江区环保局纪检组长兼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蓝群峰,2012年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发生后,他和记者曾一起到涉嫌排污的企业金城江鸿泉立德粉材料厂查看现场。面对记者的提问,他解释说,平时这家企业总是大门紧锁,一般人员来都不让进门。而且厂方改变工艺生产后,工厂里既没有冒烟,也没有什么生产的声音,执法人员就认为他们确实没有生产,所以造成环保部门长时间对这家企业违法生产监管不到位。
后来的调查发现,这只是他逃脱责任、掩盖事实的一种说辞。检察机关指控称,蓝群峰涉嫌先后8次收受其所监管辖区内一些污染源企业所送财物,价值约两万多元。在进行日常监管时,其未能认真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致使鸿泉厂得以常年逃避环保监管。
事实上,贺江水污染涉嫌肇事企业汇威选矿厂虽然“身在山中”,但距离平桂管理区政府也就30多公里,要认真监管并不太难。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公安分局局长杨军告诉记者,7月6日,他们接到上级部门部署,开始在辖区内逐一排查排污企业,根据群众举报,第二天中午,公安部门就发现了汇威选矿厂可能是造成此次污染的主要企业,并抓获犯罪嫌疑人。
7月9日,贺州市委作出决定,对贺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黄强、贺州市环保局平桂分局局长莫思坚等5人予以停职处理。贺州市公安局负责人透露,对于公职人员是否存在收受企业贿赂、参与涉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等问题,正在调查。
惊人相似的污染事件为何一再出现
“这下惨了,我们吃饭都成问题了!我们的收入就靠这些。”7月10日,在黄田镇新村大桥上聚满了围观的群众,看着新村河沿岸的大小选矿厂一家家被拆除,37岁的当地村民黄先生面带愁容。小学二年级辍学后,他就开始在当地一些矿企打零工,目前打工一个月的收入能达到四五千元。没有了这些企业,他以后只能外出打工了。
7月10日一大早,由贺州市环保、国土、公安、水利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采取了“突击式行动”,对分布在平桂管理区黄田镇新村河沿岸的数十家非法选矿厂进行了大规模取缔。除了拆除厂房、捣毁生产设备,堆放在厂区的原材料、矿渣等也将陆续被全部清理。
在新村大桥下游的一家非法采矿厂,几个村民坐在屋内大哭着不愿意离开,执法人员劝说了很久,将他们带出后,几辆钩机迅速开过来实施拆除作业。几分钟后,这些村民自建的、矗立了10多年的厂房便化成一堆砖块和烟尘。
“如果没有现在的舆论氛围,也下不了决心彻底清除这些企业。”一位在现场执法的政府官员感叹道,贺州属于老矿区,2002年后由于资源枯竭不少大矿企破产,但世代以矿为生的当地人依然利用一些尾矿进行生产加工,新村河、马尾河沿岸存在很多作坊式的选矿厂,虽然政府多次清理整顿,但总是打而不绝。
老百姓要吃饭,经济要发展,但落后的发展方式给环境带来的却是不可挽回的伤害。在国内不少地区,这对矛盾依旧没有找出好的解决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陈章良在今年7月7日召开的驻桂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情况汇报会上表示,2012年,广西龙江河镉污染突发事件发生后,广西全区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甚至关停,对广西的财政收入造成重大影响,下一步自治区政府争取将广西西江流域列入中央生态补偿机制试点范围,希望国家考虑广西为实施生态建设和保护珠江水源付出代价的实际情况。
环保工作开展得好坏,一方面受到地方经济发展的制约,但另一方面,也取决于环保工作者的工作理念和执法态度。
今年6月8日,广西环保厅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龙江河镉污染事件的处置信息,文中竟称该事件“是我国镉污染事件处置史上的一个奇迹”,一时间舆论哗然。虽然广西环保厅迅速删除了文件中的相关语句,但还是被人批评说:一场事故,竟沦为一笔政绩炫耀的资本;一次危机,却变成一个自我夸耀的良机。我们需要的不是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奇迹”或处置“奇迹”,而是在越来越长的时间段内无事故、无伤亡、无损失的奇迹,是事故率、伤亡率、损失率大幅降低的奇迹。
在7月9日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环保专家虢清伟感慨地说:“从总体情况来看,这次的贺江水污染事件和龙江河镉污染确实有惊人的相似。”
究竟要多痛的教训,才能让这种惊人的相似不再重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