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鬼神” 她烧旧书“驱邪”
今年5月1日起,历经20多年“难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至今已有一个月。法规对精神疾病的预防、诊治以及由谁诊治等一系列问题都做了明确规定和规范,“这对整顿各类良莠不齐的心理咨询机构及保护患者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厦门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厦门市仙岳医院院长王文强说。
法规强调:“心理治疗活动应当在医疗机构内开展。专门从事心理治疗的人员不得从事精神障碍的诊断,不得为精神障碍患者开具处方或者提供外科治疗。心理治疗的技术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五十一),“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第二十九条),“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心理咨询人员发现接受咨询人员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应当建议其到符合本法规定的医疗机构就诊”(第二十三条)。
案例 为避“鬼神”,她绕开医院,躲开所有从医院走出来的人
仙岳医院精神心理门诊部心理咨询与危机热线室主任吴素英讲述了这样一个案例:42岁的王丽(化名)小时候就常听村里人讲鬼神的故事,虽然她知道这些故事是虚构的,但她还是害怕。最近两年,她开始害怕经过医院,觉得那是和死亡有关的地方,会有鬼神出没。为避免“招惹”鬼神,她常绕道走,避开她认为可能是从医院走出来的人。渐渐地,这种情况愈发严重,在上班或送女儿上学的路上,一旦觉得不对劲,她就会跑回家洗澡,把当时穿的衣服都扔掉,还要求女儿也洗澡。
随着这种情况的频繁出现,王丽上班迟到的次数越来越多,给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很大影响,她开始觉得自己有点不太对劲,但又担心到大医院看病会被人嘲笑,就跑到朋友介绍的一家小诊所治疗。但“治疗”了大半年,王丽的情况非但没有改善,反而有加重之势,她甚至开始烧旧书来驱散“鬼神”。对此,不仅丈夫和女儿有意见,邻居们也纷纷投诉,甚至报警。王丽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丈夫的劝说和陪同下,来到市仙岳医院精神心理门诊部就诊。
在和王丽的交谈后,吴素英对她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评估,判断其患了强迫症,建议采用药物结合心理治疗。
目前王丽已接受了8次治疗,症状明显改善,王丽及家人对治疗效果很满意,表示还将继续配合医生,彻底治好病症。
王文强提醒:若遇到心理问题的困扰,不要因为偏见和误解,讳疾忌医,而应该选择专业的、合法的机构进行咨询治疗。
亮点 对从业者职责权限做出规定 保障患者权益
厦门市精神卫生中心、厦门市仙岳医院是闽西南地区唯一的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近年来,该院在精神心理疾病诊治方面不断探索新技术、新方法,密切关注国内外的最新进展,拓展对外交流,开展系列诊疗规范培训,苦练“内功”,使全院医护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有了显著提高。现在医护人员已掌握并能够熟练运用认知行为疗法、动机访谈疗法、心理危机干预、团体心理辅导、音乐治疗、游戏治疗等多种先进的特色疗法,帮助患者解除精神心理障碍。
从今年4月开始,仙岳医院以《精神卫生法》的出台为契机,在原有精神科、心理科门诊的基础上,又整合了从心理咨询、心理评估、心理治疗到心理危机干预等颇具专科特色的诊疗资源,成立精神心理门诊部,下设心理咨询与危机热线室和心理评估与干预室,进一步规范了心理咨询、心理检测、心理危机干预等精神心理障碍的评估与诊疗。
“‘新’法亮点之一就是对精神科执业医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及心理咨询志工等从业者的工作职责权限做出了明确规定。”王文强说,当前社会上各类心理咨询机构乱象丛生,甚至有些心理咨询师还为精神分裂、躁狂症等重症患者做咨询。《精神卫生法》的实施,无疑对保障患者权益、规范精神卫生诊疗行为、整顿心理咨询市场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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