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有无猫腻,可上网查对
厦门公立医院明起取消药品加成
窍门
患者怎么知道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是否执行到位?物价部门称,市民可登录福建省药械集中采购网查询对比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淑君 陈光豪) 明日起,厦门市所有市属、区属公立医院(含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将全面实施医药分开,彻底取消药品加成,同时执行调整后新的诊查费价格(见表格)。昨日,厦门市政府就此召开新闻发布会。
所谓药品加成是在政府财政困难时期为弥补公立医院的政策性亏损而出台的“顺价加价”政策,即对公立医院用药实行顺加15%的差价率作价的补偿机制,俗称“以药补医”机制。我国自1954年起实施这一政策。厦门市公立医院改革是全国试点,2011年7月在原先15%的药品加成基础上取消了5%的加成;今年3月1日起,厦门所有公立医院将全面取消剩下10%的药品加成。公立医院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即按进价销售)。
厦门市卫生局局长杨叔禹介绍,与目前已经实施药品加成改革的全国兄弟省市比较,厦门的改革实现了全覆盖,全市所有市属、区属公立医院统一实行零加成。
患者怎么知道药品的进价是多少?又怎么知道公立医院有没有执行到位?
“药品按进价销售,物价部门会严格监督。”厦门市物价局副局长罗咚玲介绍,厦门公立医院的药品实行按照全省统一平台进行药品采购集中招标,每批次的药品价格会在福建省药械集中采购网上公布,并进入市医保中心的数据库。超出集中采购价的药品价格,医保中心不予扣费。
物价部门也要求各公立医院要把药品价格在医院电子公示屏上滚动公示,并在医院网站上公示,还要向就医者提供收费清单。而就医者也可以到福建省药械集中采购网进行药价查询对比。物价投诉举报电话“12358”将24小时接受举报投诉。此外,物价部门还将在3月1日以后开展取消药品加成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厦门市公立医院整合诊察费分级分类价格表
项目名称 |
价格标准 | |||
三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一级医院 | ||
西医
诊察费 |
普通医师门诊诊察费 |
13元/人次 |
10元/人次 |
7元/人次 |
副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 |
18元/人次 |
15元/人次 |
7元/人次 | |
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 |
22元/人次 |
19元/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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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门诊诊察费 |
32元/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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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诊察费 |
15元/人次 |
12元/人次 |
| |
门急诊留观诊察费 |
22元/床日 |
19元/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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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诊察费 |
30元/床日 |
20元/床日 |
10元/床日 | |
中医辨证
论治费 |
普通医师中医辨证论治费 |
15元/人次 |
12元/人次 |
7元/人次 |
副主任医师中医辨证论治费 |
23元/人次 |
19元/人次 |
7元/人次 | |
主任医师中医辨证论治费 |
30元/人次 |
26元/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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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门诊中医辨证论治费 |
40元/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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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有望跟进降价
在市民看来,取消药品加成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在用药上能少花钱。不过,这个“少”不仅仅体现在“取消药品加成”,从更深层次讲,处方金额与医院效益脱钩也会促使医院不再把心思放在“小病大处方”上获取毛利润,转而考虑合理开药、对诊开方。这一点其实也正是实行药品零加价政策所要达到的另一个主要目的。
当然,这项改革也不仅仅是降低药价这么简单。作为医改重要的一环,取消药品加成涉及机制、体制的重要改革,就像一块处于关键位置的多米诺骨牌,将带来一系列连锁效应:控制不合理用药,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调动医生积极性,调整就医结构,引导有序就医……
业内人士预测,除了公立医院系统以外,民营医院也有望跟进降低药价,甚至连药店的药价也可能被“倒逼”而下调。
有人说,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如同一趟开往春天的地铁,轰然鸣笛后,将一系列破解“就医难”的措施带上轨道。到底怎样?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