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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看病 药费将更省

2013-01-24 15:52:28厦门日报admin查看次数:2818

     厦门所有的公立医院将全面取消剩下的10%药品加成。(资料图)

     老百姓省钱了

     药钱至少减少15%,诊察费很大部分也将由医保统筹支付

     医生收入不减

     医生工作量补助由18元提高到36元,医院结余提奖由51%提高到70%

     医院收入不变

     通过调整诊察费、财政专项经费补助、加强成本管理等消化减少的药品加成收入

 

     厦门日报福州讯(驻榕记者 张小燕)今年3月1日起,厦门全部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并将调整诊察费。这样,不仅百姓看病的药钱减少至少15%,诊察费很大部分也将由医保统筹支付。昨日,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称,我省将推进厦门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力争形成可向全国推广的经验和路径。厦门市卫生局在会上介绍了厦门公立医院改革的经验。

     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突破口,厦门市公立医院改革作为全国的试点早在2011年7月就已经将药品加成取消了5%。3月1日起,厦门所有的公立医院将全面取消剩下的10%的药品加成。

     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医生的收入是否会减少?买药的钱少了,但医院提高诊察费,老百姓看病是不是没便宜下来?在某种程度上,厦门的模式已经给了比较好的回答。据介绍,厦门公立医院减少的收入,82%将通过调整诊察费价格、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10%暂定由财政专项经费补助;8%由公立医院加强成本管理来自行消化。也就是说,老百姓不用多掏腰包,医院的收入也不会减少。

     医改不能让医生收入减少,也是一个原则。为了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厦门市委市政府加大了对公立医院的补助标准,医生工作量补助由18元提高到36元;医院结余提奖由51%提高到70%。与此同时,厦门市持续提高百姓医保补助水平,去年人均补助由300元提高到360元,全省最高。

     公立医院改革,改的不只是“以药补医”。管办分开,监管得力也是重点。据介绍,厦门市卫生局将增设“医管处”,下设医疗总监、护理总监、质控中心,在保证医院自主权的同时,加强监管。厦门市还将在新建的翔安医院、海沧医院推行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设立理事会、监事会、院长负责制。

     【相关】

     厦门将有儿童医院

     本报福州讯(驻榕记者 张小燕)昨日会议透露今年我省卫生工作的一些亮点。

     ●筹建省级儿童医院以及各地市儿童医院。据悉,目前厦门尚无专门的儿童医院。

     ●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34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280元,个人缴费60元。

     ●全面实施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等8类重大疾病保障,其中终末期肾病实施免费救治。

     ●鼓励基层就医,推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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