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最后时刻,女教师回厦捐献器官
至少惠及5人,这是厦门首例公开的人体器官捐献
女教师回厦捐献器官
感动
陈冬红的弟弟含着泪说:“我们不是为钱来的,只为实现姐姐的心愿。”一个月前决定捐献时,陈冬红的手脚已经不听使唤,但最后的心愿支撑着她回到厦门。
晨报讯 (记者 陈淑君 陈远平)生命中的最后10天,带着对厦门的无限深情,她特地从龙岩上杭租车到厦门,在厦大附属中山医院住院并完成捐献器官的心愿。昨日凌晨2时许,43岁的陈冬红走完了一生,她捐献出的肝、肾、角膜等,将至少造福5人。她是厦门市首例公开的人体器官捐献者以及第45例遗体捐献者。
1999年,陈冬红从老家龙岩上杭来厦,在思明二小任语文教师。厦门的温馨让她有了家的感觉,但她心中总是压着一块大石。1998年,她因为头痛检查出脑部长有胶质瘤,几次手术后依然复发。病魔的不断纠缠让她心力交瘁,也花光了所有积蓄,两年前她无法再继续讲课。失去经济来源后,面对庞大的治疗开销,生活更加艰难。让她感动的是,学校和学生们没有忘记她,除了常常探望她,还为她发动募捐筹集手术费用。
数年前,陈冬红看到报纸上报道捐献器官的消息,就默记在心。后来她得知治疗无望,就萌发了用自己的身体回报社会的想法。一个月前,医生告诉她肿瘤太大已无法手术,并建议她在老家走完生命最后一程。但是她还有个心愿未了,她委托弟弟联系厦门市红十字会,表达了捐献遗体和器官的意愿。1月10日,她特地让家人租车,从上杭来到厦门。
昨日凌晨两点多,医务人员和陈冬红的亲人,为她举行了简短的告别仪式。陈冬红离世后,从福州赶来的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的医生为她摘取了肝、肾、角膜等器官。这些器官已连夜送到福州,她的遗体将交给厦大医学院,给准医生们进行科学研究。
据介绍,陈冬红是厦门市第二例人体器官捐献者,也是福建省第七例人体器官捐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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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了就没了, 不如留下点东西”
多年的心愿支撑她回到厦门
晨报记者 陈淑君
实习生 黄鹏飞 通讯员 海燕
“姐姐她太痛苦了,现在算是解脱吧。”昨日凌晨1时许,陈冬红的弟弟红着眼眶说。大姐默默地站在床边,伸手摸摸她的手脚。姐弟俩最后不舍地看了她一眼,然后低头走出病房。
头痛发作只能握紧拳头
生命的最后几年,陈冬红很不容易。脑部的肿瘤像紧箍咒一般,每次头痛发作,她只能握紧拳头。最让她放不下的,是年仅6岁的儿子。因为担心孩子难过,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她狠下心来,没有让儿子见最后一面。
直到现在,家人们依然瞒着孩子。孩子只知道妈妈得了病,很重很重。家属们说,等孩子以后长大了再告诉他。“他一定会为妈妈感到骄傲的。”
“我们不是为钱而来”
告别仪式后,工作人员例行提醒,器官捐献志愿进行,无任何报酬。陈冬红的弟弟含着泪说:“我们不是为钱来的,只为实现姐姐的心愿。”
一个月前决定捐献时,陈冬红的手脚已经不听使唤,但最后的心愿支撑着她回到厦门。
20日下午,病危中的陈冬红用微弱声音说:“赶紧做了吧,我太痛苦了。”弟弟摸着她的头发,轻声安慰道:“再坚持一会,现在做是不合法的,不能功亏一篑。”听到弟弟的话,陈冬红深吸一口气,转而闭上眼睛,继续忍受分分秒秒的煎熬。
弟弟也会考虑捐献器官
“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人死了烧了就没了。与其这样,不如留下点东西。”陈冬红的弟弟告诉记者,这是姐姐最后告诉他的话。受姐姐影响,他百年时也会考虑器官捐献。
他说,姐姐很喜欢厦门。自己原本也在厦门工作,姐姐最初是投奔他而来。后来因为工作调动,他离开厦门去了山东。即使举目无亲,姐姐依然只身留下,不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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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家属不同意 捐献就无法进行
晨报讯 (记者 陈淑君 实习生 黄鹏飞)“只要一个家属不同意,就不能进行器官捐献。”厦门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遗体器官捐献,并不是简单签署志愿书那么简单。每一个步骤都需要谨慎再谨慎。工作人员会多次与亲属沟通,要反复多次问他们“是否自愿”、“是否无偿”。
记者了解到,签署捐献志愿书时,不仅需要捐献者本人签名和联系方式,还需要留下家属签名和家属手机号码。厦门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要捐献器官就必须要本人及家属签字,才能够进行器官或者遗体捐献。如果说本人意愿很强,也可以先进行代签,再慢慢对家属做工作。工作人员还强调,如果是本人代签的情况下,只要家属不愿意,红十字会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我们毕竟只是公益机构,没办法强制执行的。只要一个家属不同意,就不能进行器官捐献。”
他还介绍,如果志愿者本人在签署捐献书之后改变主意,可以随时联系红十字会解除捐献。
【记者调查】
150:1! |
器官供求数量悬殊 很多患者苦等救命 晨报讯 (记者 陈淑君)“等待者和捐献者之间的比例为150:1,就是说150个等着救命的患者中,只有一个人能获得移植机会。”厦门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1月8日,厦门市器官捐献刚刚实现零的突破。一名42岁中年男子捐献出肝脏、肾脏、角膜和遗体。家属强烈要求,不透露任何信息。在强烈要求的背后,是由于整个社会器官捐献的氛围尚未形成,家属还有种种顾虑。 器官移植面临“无米之炊” 自2010年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作为首批十个试点省(市)之一的厦门,实现遗体捐献26例,眼角膜捐献15例。2006年至今,厦门实现遗体捐献45例,眼角膜捐献21例,器官捐献2例。但相比庞大的患者需求,缺口依然很大,很多患者只能在等待中死亡。 “捐献的人太少了。器官短缺是器官移植迅猛发展的瓶颈。”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肾内科张燕林主任介绍,厦门市目前维持透析的尿毒症患者近千名,每年还要新增两百多名患者。肾移植被公认为是治疗尿毒症的最佳方法。但是因为器官紧缺,一年只有一两个患者做移植手术,不到1%。张燕林坦言,放眼全省,每年也只有十几例肾脏移植。 除了肾以外,肝、心脏等器官移植也面临“无米之炊”的尴尬。“技术上已经很成熟了,现在就是供体的问题。”第一医院院长姜杰告诉记者。据悉,厦门市肝病高发,需要肝脏移植手术的患者很多。早在2005年,第一医院就已经成功开展了肝脏移植手术,然而从2007年以后,该院就再没做过一例移植手术,原因就是没有肝源。“大部分都是肝硬化和肝癌的病人,但都因等不到肝源,无法做移植手术。肝脏功能丧失后,只能面对死亡。”医生说。 “死亡教育”缺失 除受传统风俗观影响外,“死亡教育”的缺失也直接影响捐献。在厦门市乃至全省,遗体捐献例数都比器官捐献数量多,这是因为大部分到红十字会表示捐献的都是老人。即使明确有意愿,到最后器官往往已经无法使用。 “在如何看待死亡的问题上,老人还能坦然一点。”张燕林告诉记者,在国外,如美国和欧洲一些国家,都采用领取驾照登记器官捐献意愿制度。一旦当事人发生意外,就能第一时间开展移植。但是在我国,领驾照时登记器官捐献,不少人都会觉得不吉利。同时,考虑到传统观点,我国目前推行心脏死亡后的器官捐献。而在国外,脑死亡供体已经成为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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