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新闻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埠外新闻 >> 查看内容

“黑救护车”争地盘斗殴 恶性运营呈规模化

2012-12-12 09:53:58法制网-法制日报admin查看次数:700

  两辆外地牌照的“黑救护车”,为了争抢生意发生纠纷,其中一辆车上的“医生”持刀将对方砍伤。这起纠纷揭开了“黑救护车”的冰山一角。值得重视的是,现在山寨救护车运营还呈现规模化倾向,不仅表现为数量的激增,最重要的是“经营模式”的变化。“黑救护车”的泛滥,将严重侵害病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扰乱医院医疗秩序,应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

  视点关注

  “黑救护车”,又称“黑120”,光听名称就已经令人敬而远之,但在现实生活中,“黑救护车”却无处不在。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在一些城市,“黑救护车”可谓是屡禁不止,数量之多超过人们的估计,其深层次的原因十分耐人寻味。

  “黑救护车”车主多次争地盘斗殴

  “这就是胡某和他的‘黑120’。”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指着电脑屏幕上正在播放的一段视频说。

  屏幕上的胡某站在北京某医院门口,戴着口罩,头套,穿着白大褂,一身专业的医护人员打扮,刚从一辆救护车里钻了出来。

  如果单从外表判断,无论是谁都会以为胡某是真正的医护人员。

  但很快,在胡某身边又停下了一辆车,里面走出几个青年男子。

  “这是另一辆‘黑120’。”办案检察官继续指着电脑屏幕说———一辆救护车已经从医院门口开了出去。

  从外表上看,这辆“黑120”和胡某所驾驶的“黑120”一样,和真的120救护车毫无区别。

  根据屏幕上显示,在胡某的招呼下,几个青年男子一拥而上,将医院门口的另一名男子团团围住,拳打脚踢。

  这就是海淀检察院新近办理的一起“黑120”为抢地盘,而发生斗殴的案件。

  这一案件一经曝光,立刻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关注。

  “在混乱中,一名打人的男子甚至从羽毛球拍袋中抽出了一把大砍刀,所幸整个过程中并未发生更为严重的后果,被打一方仅受了轻微伤。”办案检察官说。

  当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讯胡某时,胡某自称在河北省平山县红十字医院急诊部当急救员,自己曾在大庆卫校学医,之后去河北经人介绍当了急救员,其所跟的120急救车专门在河北、北京两地跑拉病人。

  此外,胡某还自称刚来北京半个月,还没有从北京向外地拉过病人。

  之后,承办此案的检察官经过仔细核查案卷,发现胡某曾同样因寻衅滋事罪于2010年10月18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而此次前科犯罪也是发生在朝阳医院。

  为什么两次都是寻衅滋事罪?为什么都发生在医院内部?带着这些疑问,办案检察官向朝阳区公安局调取了胡某2010年前科的案卷材料,发现早在2010年的那次寻衅滋事案件中,胡某就是因为在朝阳医院内碰见另一经营“黑120”的男子撕毁了自己张贴的小广告,进而为了独占在朝阳医院的“黑120”生意动手打人。

  在提讯胡某的过程中,胡某向检察官透露称,运营“黑120”的利润很大,有时一个月可以赚取三四十万元。如果是从北京拉病人去河北、河南这些较近的省份,“黑120”的收费是每公里10元,如果拉病人去四川、西藏这些较远的省份,“黑120”的收费则每公里双倍计费,有时跑一趟西藏就能赚取近十万元之多的租车费。

  “我们还发现,涉及本案的两辆‘黑120’,实际本来是经过登记注册的正规的120救护车,但是被用来了从事非法运营业务。这两辆车的车牌登记地在同一省份。”办案检察官说。

  “黑救护车”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记者对北京市一些医院进行了走访,确实在洗手间等处发现了一些印有“120救护车出租中心”等字样的卡片,上面还附有联系方式。

  记者拨通了其中的一个电话,对方向记者称,“都是专业的车辆,收费合理,24小时服务。车上什么都有,包括全自动呼吸机,心电监护仪,吸痰器,氧气等等”。此外,对方还强调,“车上的陪护人员也都是经过培训的。”

  记者又提出要实际看车辆,对方表示,必须要带病人一起来。

  此后,记者在网络上发现了大量的类似于救护车出租公司的广告,有的甚至注明,“自成立到现在服务过的病人成千上万”。

  无独有偶,去年,上海市也发生过“黑救护车”因为争抢地盘而发生斗殴的事件,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

  据静安区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向记者介绍,从犯罪嫌疑人的交代反映出,发生斗殴事件的医院周边有六七辆“黑救护车”同时从事跨省接送病人业务,竞争十分激烈。此后,又经检察官暗查走访发现,“黑救护车”主要分3种:第一种是纯“黑车”,仅将内部座位拆卸后简单改装,放置一部担架床;第二种是“李鬼车”,将私车外表非法改装,安上蓝色救护车灯,涂上红十字等急救标记,使人误以为是正规救护车;第三种是“公车私用”,外省市一些卫生院的救护车经私人承包后,违规从事跨省营运业务。

  对于“黑救护车”的问题,静安检察院非常重视,进一步进行了深入调研,结果表明,“黑救护车”存在诸多隐患。

  “首先,严重扰乱120急救秩序。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驻扎上海的各类‘黑救护车’数量甚至已经超过正规跨省急救车。不少‘黑救护车’车主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病员信息后,抢占正规救护渠道,甚至出现正规救护车进不了医院、到场后被暗中破坏等事件。其次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黑救护车’盘踞多家医院附近,各有主营地盘,为独揽生意,车主们不惜使用暴力相威胁,有成为黑恶势力温床的趋势。再次,‘黑救护车’存在严重卫生隐患。‘黑救护车’大多医疗设备简陋,除了一张担架外,缺乏呼吸机、起搏器、心电监护仪等急救设备,甚至使用工业氧气给病人输氧;没有随行医护人员,消毒不到位,极易造成交叉感染。”办案检察官说。

  据当地医疗急救中心反映,2009年5月,一辆赴江苏盐城的“黑救护车”因氧气用完造成病人途中死亡。

  “不仅如此,‘黑救护车’还严重侵害病人财产权益。‘黑救护车’通常先低价引诱病人上车,途中以各种理由加价,且不开具发票,病人常常投诉无门。‘黑救护车’跨省非法营运,也为逃避制裁提供了可乘之机。”办案检察官说。

  医院是治理“黑救护车”重要环节

  “黑救护车”越来越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发展变迁也自有其历史。

  据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董来超介绍,山寨救护车大约于2008年出现,发展至今可以说进入了比较猖狂的阶段。正规救护车配备不到位、不在待命状态的情况时有发生,医疗资源和病患的“区域性互动”,都刺激救护车成为“稀缺资源”。以前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因为市场需求大,“黑救护车”容易找到发展空间。而现在,二线城市甚至偏远地区由于医疗条件有限,出现疑难杂症时需要转运到大城市救治的情况增加,“黑救护车”发展得更快。

  “现在山寨救护车运营还呈现规模化倾向,不仅表现为数量的激增,最重要的是‘经营模式’的变化。”董来超说。过去“黑救护车”多为“散户”,现在有些成立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隐蔽性更强。有些“黑救护车”公司或车主同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或医院保安等“内外勾结”,形成一条横跨“黑白”的盈利链,使得山寨救护车更加肆无忌惮地抢占合法救护车的经营市场。

  办案检察官在实践中发现,“黑救护车”之所以“生意兴旺”,与正规救护车“不够用”有关。“正规救护车去外地比较苦,这种情况下,就只能靠‘黑救护车’了。”

  在查处“黑救护车”时,当前的法律也面临一定的困难。

  “除了出现交通事故,‘黑救护车’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外,根据其运营情况,还有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但问题在于,查证比较困难。对‘黑救护车’的查处大多是‘一次性’,涉案金额不大,很难构成这项罪名的‘情节严重’要件。少数‘黑救护车’可能因为屡次被查,非法营运数额累计起来巨大,能视为‘情节严重’,但这种情况比较少见。”董来超说。救护车管理可以分为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交管局的车管所和交通管理部门的运管部门属于静态管理。相比之下,交警队的管理可以称为动态。“这种权力交叉的管理方式,很容易出现‘都管都不管’的状况。”

  记者了解到,为了放大综合治理效果,静安区检察院先后走访了市卫生局、市医疗急救中心、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市交通港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和执法单位,重点调研了跨省120救护车的运营情况、非法营运跨省急救服务的情况,共同制定“黑救护车”非法改装、上路的整改对策,努力健全打击“黑救护车”的长效机制。

  对此,董来超建议,“应当成立一个特种车辆专门管理部门,由公安交管部门牵头,联合运管部门和各级卫生部门,明确各自责任,将打击山寨特权车的行动一直坚持下去,真正让救护车这样的特种车的‘特权’用到实处。”

  此外,董来超还告诉记者,从源头上治理“黑救护车”医院也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因为很多‘黑救护车’的‘活儿’,比如外地病人要出院,或者病人要转院,都是医院给介绍的。”(本报记者杜晓 本报通讯员白磊房晓颖)

已有0条评论,共有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时还没有评论...
1.2964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