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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幼师称踢男孩下体系意外 不再当老师

2012-12-12 08:45:30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admin查看次数:754

      连日来,本报关于兰州市红黄兰幼儿园女教师踢伤5岁男孩的“命根子”一事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昨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雁西路派出所获悉,警方依法对当事女老师作出行政拘留15天并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目前,受伤孩子还在进行伤情鉴定,如果伤情鉴定结果是轻伤以上,还将追究当事女老师刑事责任。

      女老师被行政拘留15天

      12月6日下午4时许,兰州市红黄兰幼儿园米姓女老师,在管理该孩子的过程中,采取了体罚学生的措施,用脚踢伤了5岁男孩峰峰(化名)的小鸡鸡。事发后,家属将受伤小孩送往多家医院检查治疗,伤口处缝合3针。因为孩子伤情比较严重,加之家长对该幼儿园的当事老师配合态度不积极表示不满,12月7日上午8时许,家长拨打110报警。接到报警后,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雁西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兰州市红黄兰幼儿园,将当事女教师米某当场抓获,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面对民警讯问,女老师米某对踢伤小峰峰(化名)的事实供认不讳。

      为了查清此案,办案民警还向被踢伤的孩子小峰峰(化名)求证了当时的事发经过,并做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经过连续多日的调查,此案终于有了初步结果。昨日,依据法律规定,警方正式对兰州市红黄兰幼儿园米姓女老师作出行政拘留15天并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此外,受伤男孩的伤情鉴定目前还在积极进行当中,据警方介绍,如果受伤男孩的伤情鉴定结果为轻伤以上,那么还要依法追究女教师米某的刑事责任。

      记者对话当事老师

      “教训很大,不会再从事这份职业了”

      前日上午,记者曾在红黄兰幼儿园关停现场见到了踢伤5岁孩子的女教师米某。当时,她正向孩子们的家长下发《告孩子家长书》,没有接受记者采访。随后,记者拨通了她的手机。在电话里,米某哭着说:“我不是故意的,我也是当妈妈的人……”以下是记者与米某的简短对话。

      记者:你当时到底因什么事踢伤了只有5岁的小峰峰?

      米老师:当时是公开课,孩子闹得厉害,是在管理当中发生的事情。

      记者:脚踢孩子,你想过严重后果吗?

      米老师:我当时是着急了,我不是故意的,这是意外。

      记者:家属称事发后你不积极配合受伤孩子治疗,有这事吗?

      米老师:孩子在幼儿园时没有什么明显反应,晚上我接到家长电话去了医院。

      记者:你眼下最关心的是什么?

      米老师:配合家属做好受伤孩子治疗。

      记者:这件事情对你有什么影响?

      米老师:我当老师近10年了,这件事对我的教训很大,以后我不会再从事这份职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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