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两癌”妇女最高可受助2万
2012-10-16 14:55:02海西晨报admin查看次数:970
晨报讯(记者 杨洋 通讯员 陈雅玲)近日,记者从同安区拟实施的《厦门市同安区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文件获悉,今年同安增加了医疗救助对象,扩大救助项目,提高救助标准,救助对象全年最高可受助20000元。其中,具有同安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凡罹患“两癌”(即宫颈癌、乳腺癌)的贫困妇女、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患有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贫血等疾病的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可通过申请获得医疗救助。罹患“两癌”的贫困妇女等第一类救助对象住院和门诊自付按80%的比例设施救助,即各20000元,但年救助总额不超过20000元。
同安区民政局每年7月15日前还将向散居“三无”人员、五保供养对象、70周岁以上低保对象等受到日常救助的特殊困难人员各发放200元门诊救助金,享受定额救助的人员每人每年将一次性获得2000元的定额救助。同安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定额救助的申请每月受理一次,受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10日,需要申请二次救助的对象必须在次年的4月1日至10日提出申请。据悉,从2007年至2011年,同安区共有803人(次)得到医疗救助259.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