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明确医改目标:每千人有医生1.88人
导报讯 (驻福州记者 杨文)昨日来自福建省卫生厅的消息,根据省政府最新下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实施方案》),到2015年,我省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岁,全省每千人口床位数达4张,每千人口医生达1.88人、注册护士达2.07人。
《实施方案》明确,到2015年,我省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6%以上,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40元以上。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覆盖所有统筹地区,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
《实施方案》强调,继续加强基层在岗人员培训,创新卫生人才培养和使用制度。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通过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执业医师招聘和设置特岗等方式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到2015年,我省力争完成12个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建设。2012年-2015年培养全科医生4700名,力争达到城市每万服务人口有3名全科医生的工作目标。优先为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的家庭提供家庭医生签订协议服务。到2015年,完成189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累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达到8000人。同时,大力培养妇产科医师、儿科医师、病理医师、护理,以及精神卫生、院前急救、卫生应急、卫生监督、医院和医保管理人员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到2015年,全省妇产科医师数达到6000人、儿科医师数达到48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