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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连发5起“误拆”事件 拆迁办称是意外

2012-09-08 08:52:21大河网-河南商报admin查看次数:537

9月5日,佛山市禅城区升平路,邓时潮拿着房产证站在被拆掉的铺面前留影,这商铺是他花140多万元拍卖所得,如今却成一片废墟

9月5日,邓时潮商铺所在的升平路几乎被拆得一干二净

      “升平路—莲花路片区”改造的“施工意外”增至5起。连续两天,媒体报道了佛山名镇拆迁区的4起“误拆”事件。6日,市民陈泽培的老房子也“人间蒸发”了。当晚,祖庙街道方面称,要向施工队了解情况,暂时不能给予回复。

      市民陈泽培的房子位于鹤洞街19号,是间双层华侨楼。6日,他赶到“升平路—莲花路片区”改造施工现场,发现自己的房子“(拆)剩下一间小房间(厨房)”。据称,2010年,佛山名镇首次拆迁,因为回迁要求被拒绝,他未能与拆迁方达成共识。可现在补偿方案还没定,房屋就被拆了。陈泽培表示将“拜访”拆迁办“讨公道”。

      对此,当日祖庙方面表示,正在紧急研究,以求制订出较为合理的处理方案,弥补“施工意外”对房主造成的影响。

      此前,祖庙街道分管该片区拆迁改造的负责人李绍华称,接连发生“误拆”,是因为施工队在施工当中未核实清楚信息造成的。对于已经被“误拆”的房屋,李绍华表示不能给予额外赔偿,只能按照原补偿方案执行。“我给拆迁办打电话,对方说是意外拆掉的。”被“误拆”者邓时潮说。

      疑问

      怎么会接二连三发生误拆?

      前4起“误拆”发生时,祖庙街道负责人均称,系施工队未核实清楚信息,或拆隔壁屋子引发“骨牌效应”所致。

      佛山市政协委员徐玉发称,误拆理由不充分。拆迁队施工不制订方案?不确定被拆迁对象?不是第一天操作,怎么会接二连三发生误拆?

      徐玉发表示,如果真是误拆,操作机械的人应被追究刑责。此外,不是说被误拆后,房屋所处的土地就必须交给政府。只要没达成协议,若政府强征土地,可追究行政机关的法律责任。

      “误拆”后,目前按“临迁费”方式补偿。

      徐玉发表示,误拆属合同违约,拆迁者应承担一定的违约金。纪检法等部门应彻查,是否有政府部门参与,有无违纪行为。

      佛山市政协委员黄达鸿也认为,既然承认误拆,补偿应适当提高。只有提高误拆成本,才能做到彻底杜绝误拆。 (据9月7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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