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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账户”余额可跟着参保职工走

2012-08-17 10:20:18海峡导报admin查看次数:669

    《厦门市医疗保险健康综合子账户管理试行办法》,本月开始实施。

    作为厦门市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健康综合子账户强大的使用功能,受到了广大市民的高度关注。

    为了让市民更加详细地了解健康综合子账户的相关政策,昨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李钦辉局长做客市政府网站,就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异地参保亲属能否加入“家庭医疗共济网”

    市民:健康综合子账户的一个重大功能是实现了家庭成员共济,请问异地参保亲属能否加入“家庭医疗共济网”?

    李钦辉:“家庭成员”是指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且上述人员均已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若是在异地参加医保的亲属,不能加入家庭医疗共济网。

    家庭成员之间互助共济有没有使用顺序

    市民:请问家庭成员之间互助共济,有使用顺序吗?

    李钦辉:有使用顺序。参保人员在申请家庭医疗共济网时,须指定使用健康综合子账户的先后支付顺序。在需要使用子账户资金为家庭成员支付费用时,参保患者直接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刷卡结算,医保信息系统就会自动查找家庭成员健康综合子账户的余额,并按事先指定的顺序依次支付。

    比如,王先生为其父母、儿子和妻子陈女士建立了家庭医疗共济网,并指定王先生本人为第一支付人、陈女士为第二支付人,若王先生的儿子住院发生需自付部分的医疗费,通过家庭医疗共济网,直接使用其儿子的社会保障卡刷卡结算,支付顺序为:先从王先生的健康综合子账户余额中支付,王先生的健康综合子账户用完后,再从陈女士的健康综合子账户余额中支付,若陈女士的健康综合子账户也用完了,剩下的自付部分医疗费就要用现金支付了。

    岳父母等亲属能否加入“家庭医疗共济网”

    市民:请问我和父母、妻子、儿子建立家庭共济网后,我妻子是否可以再与其父母建立家庭共济网?

    李钦辉:“家庭成员”是指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父母(指夫妻双方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且上述人员均已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你的岳父母如果参加了厦门的基本医疗保险,也可以加入到你建立的家庭医疗共济网,无需另行建立家庭医疗共济网。

    参保职工离厦“子账户”余额能否跟着走

    市民:请问如果参保职工调离本市,其健康综合子账户还有余额能随同转移吗?

    李钦辉:可以。参保职工调离本市,需要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其健康综合子账户的实际结余金额归并到个人医疗账户内,随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一并转移。

    “子账户”资金能否用于购买生活用品

    市民:健康综合子账户支付范围上有使用限制吗?能否用于购买生活用品?

    李钦辉:有。健康综合子账户资金不得用于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方责任负担、公共卫生支出以及在境外发生的医药费用,不得用于购买化妆品、食品等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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