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妇正常分娩将可免费
2012-07-30 11:21:54海峡导报admin查看次数:823
导报讯 (驻福州记者 杨文)今后,福建省农村产妇正常分娩将可免费。昨日,导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根据最新出台的《福建省卫生厅贯彻2011年~2020年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到2015年,我省农村产妇在市、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个人自付比例将不超过15%,其中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正常分娩免费。
另外,福建还将扩大儿童重大疾病救治范围,全面推行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医疗保障工作,逐步扩大病种范围。还有,新生儿出生当年,随父母自动获取参合资格并享受新农合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