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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社区医院查血常规统筹基金可报销

2012-07-05 10:21:02厦门商报admin查看次数:883

  商报讯(记者 吴斯婷 实习生 彭怡郡)我市自2010年实施门诊使用基本药物统筹基金报销500元的政策以来,已有42万多人享受实惠。从本月起,这一政策扩大到一般诊疗费和常规医疗检查,参保人可以享受更大的便利。

  昨日,市人社局局长李钦辉接受市人民政府网访谈,解读了本月起实施的《关于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意见》的几大亮点。

  从现在起,个人医疗费负担将降低,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住院报销水平分别提高到50%、75%以上。

  同时,职工补充医保最高报销限额由原来的16万元提高到26万元,城乡居民补充医保最高报销限额由原来的11万元提高到21万元,调整后,在一个医保年度内,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综合保障水平分别达到36万元、31万元;同时,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报销限额的医疗费,职工补充医保报销比例由原来的90%提高到95%;城乡居民补充医保的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75%。

  补助标准也提高了,城乡居民医保每人每年筹资标准从380元提高到46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由300元提高到360元,个人缴费由80元提高到100元。

  李钦辉说,从本月起,我市扩大了门诊社会统筹基金报销500元的支付范围,将一般诊疗费和常规医疗检查纳入了支付范围,可以满足参保人员定期进行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X射线等常规医疗检查的需要,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部分参保人员随意点药、无病囤药等现象发生。

  有市民担心社区医院里是否有相应的检查设施,李钦辉表示,一般情况下,社区医院均配有上述的常规医疗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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