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购药将暂停使用社保卡2天
7月1日零时至7月2日12时,我市进行2012社保年度结转,持卡人可先垫付再报销
商报讯(记者 吴斯婷 通讯员 郑迅华 实习生 彭怡郡) 7月1日零时至7月2日12时,我市将进行2012社保年度结转,在这期间,社保卡暂不能在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持卡人可先垫付再报销。
记者昨日从市社保中心获悉,届时,我市各社保机构(含市政务中心社保服务窗口)将暂停对外办理各项业务。
参保人员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垫付,自7月4日起的正常工作日,凭收费发票(包括诊察费)和社保卡到原就诊医疗机构冲正报销。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除急诊外,原则上不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冲正报销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
年度结转期间,各定点零售药店停止社保卡刷卡售药服务,参保个人在此期间用现金购药的费用由个人承担,不予报销。
在一年一度的社保年度结转中,有个人医疗账户的参保人,其账户资金的全年额度会一次性划入个人医疗账户。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医疗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不同年龄段划入个人医疗账户:不满35岁的按用人单位缴费的20%划入;35岁以上不满50岁的,按30%划入;50岁以上的,按40%划入。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度养老金或退休金总额的8%划入个人医疗账户。
年度结转结束后,参保人员可通过3种方式查询本人个人医疗账户金额:登录www.xm12333.com网站;各社保经办机构大厅自助查询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
根据统计,截止到5月底,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共263.32万,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169.35万,居民医保参保人93.97万。
【相关新闻】
厦医保新政本周日起将实施
1年可为市民省7500万元
从本周日(7月1日)开始,我市将开始实施一系列新的医保惠民政策,经测算,新政策能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减轻市民约7500万元的医疗费负担。
近日我市出台规定,7月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60元,其中财政补助从原来的每人每年300元调整为36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原来的80元调整为100元。
与此同时,参保城乡居民门诊、住院就医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不同费用段的报销比例,将在原来的基础上各提高5个百分点。居民医保门诊、住院报销水平可分别提高到50%、75%以上。
从下月起,门诊使用社会统筹基金500元的范围,由原来只能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进一步扩大到可用于一般诊疗费和常规医疗检查项目,如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X射线等常规医疗检查。
另外,职工参保人、居民参保人医疗费的报销限额提高了10万元,分别达到36万、31万元。
【新闻链接】
38种病种手术今后可“择日住院”
痔疮、白内障、尿道结石等38个病种,今后在一些医疗机构可以选择“择日住院手术”,最快在术后次日即可回家休息。
市卫生局与市人社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择日住院手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局表示,这将有助于降低住院天数,加快病床的流转,还可以减少病人的医疗费负担。
要进行择日住院手术,必须疾病诊断明确,符合住院手术指征,而且术后患者与家属能够自行护理或者照顾。这样的患者经门诊确诊后,在门诊做完术前检查,由医师预约手术日期。然后,患者可在手术当日入住医院,当天进行麻醉手术,经麻醉苏醒、术后观察等护理,确保生命体征平稳后,可在次日或隔日回家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