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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学生“集体焚书”续:校长被撤多人受处

2012-05-17 08:18:31青岛新闻网admin查看次数:659

      4月5日,京山学生质疑学校乱收费,集体撕毁并焚烧书本

      京山一中“焚书”事件多人丢官

      记者程亚 通讯员沈纪威

      京山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分管副县长张春华被诫勉谈话;县教育局局长刘光瑾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提请京山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京山县教育局局长职务;县教育局副局长董长海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京山一中校长李泽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京山一中副校长谷开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京山一中教务处主任黄剑博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昨天,省纪委通报京山一中“焚书”事件处理结果。

      通报说,4月5日,京山县第一高级中学(下文称“京山一中”)发生了学生质疑学校乱收费撕毁并焚烧书本的群体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和国务院纠风办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造成了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经查,今年3月底,京山一中教务处人员就《高三年级2012年春季拟收费资料书目清单》征求意见时,与学生代表发生争执,但该校对学生中存在的反对学校违规收费和未按清明节法定假日放假的不满情绪重视不够,没有采取任何化解措施,引发了此次事件。

      该校2011年采取由教务处主任黄剑博根据主课组长挑选的资料名目拟出清单、分管副校长谷开林审阅、校长李泽新审核、学生签字的程序,自立项目违规收取补课费和资料费2248873.8元。

      目前,京山一中违规收取的补课费551200元、资料费余款596090.8元,共计1147290.8元予以收回,并据实退还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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