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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一医院急诊女医生因未救活患者被家属打伤

2012-05-09 08:09:16亚心网admin查看次数:510

  亚心网讯(首席记者 胡大敏 实习生 索子鸷) 5月6日晚,新疆乌鲁木齐一家三级甲等医院急诊科女医生被患者家属殴打,导致面部软组织受损,双耳鼓膜受伤。“患者是位老太太,有高血压、心脏病,还有多种并发症,抢救了一个小时后,人还是走了,结果就发生了后面的事。不过,患者家属第二天就向我道歉了。”昨天,被打的女医生陈蓉(化名)说。

  记者经多方联系都没有联系到此次事件中的病人家属。

  采访中,首府多家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每年都会发生几起医生被患者或家属殴打事件”。而近期,国内多城市发生了患者伤害医生的事件。对此,国家卫生部、公安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建立警务室,加大医生的安保工作。但受条件所限,首府大部分二级以上医院目前尚未设警务室。

  新疆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杨富强表示,为杜绝医生被打,在医院建立警务室的做法是“治标不治本”,出现医患矛盾的根本原因在于,现有的医疗体制仍不完善。

  事件

  七旬老太太医院去世 患者家属一时间失控

  “他们骂骂咧咧的,我都还没反应过来,一个女的就对我一阵拳打脚踢。”昨天,提起当晚被打一事,34岁的急诊科医生陈蓉多次落泪,:“做医生太难了,做急诊医生更难。”

  陈蓉回忆说,5月6日晚她值班时,一位70多岁的老太太在家属的陪伴下来到急诊科。经过查询陈蓉获知,老太太此前已在医院住院了一个星期,6日早上刚出院。当晚病情复发,所以再次来检查。

  陈蓉说,那位老太太患有多种疾病,此前经过一个星期的治疗后病情有所好转,但医院分析病人有主动脉夹层,这种病例很严重,死亡率很高,医院告知病人家属要做进一步检查,但家属放弃了,并同意办了出院手续。

  “当晚病人来了后,我就帮忙做一些列检查。其间,家属骂骂咧咧地说,医院没有把他们的母亲看好病。”陈蓉说,在此过程中病人病情恶化,“我的一个学生先过去了,可能是觉得病情有点严重,不知道咋办。我当时正在查看病人此前的就诊情况,知道情况后,就立刻赶了立过去。”

  “但经过将近一个小时的抢救,病人最终还是离去了。”陈蓉说。

  此时,病人家属开始在抢救室里面骂人,陈蓉说:“因为那里还有其他病人,我就劝家属在门外等候。这时一名妇女突然冲过来,抓住我的头发,朝我脸和耳朵打。”

  “我看到陈医生被打,就过去劝,病人家属这家属才松手。”该急诊科一名医生说,见陈医生的脸上都被打肿了,他报了警。

  警方随后介入调查,陈蓉也被送到该医院神经外科进行治疗。陈蓉的主治医生介绍说,经诊断,陈医生双耳鼓膜损伤,面部多处软组织受伤,目前还需要做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

  陈蓉所在医院负责宣传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事情发生第二天,患者家属已向陈蓉赔礼道歉。考虑到患者刚刚去世,其家属需要处理后事,所以打人者还未接受警方处罚。

  负责此案的乌市公安局和田街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说称,案件还在调查中,不便变透露相关案情。

  随后,记者经过多方联系,都没有联系到此次事件中的病人家属。据该医院急诊科负责人介绍,经过了解,殴打陈医生的是患者的女儿,40多岁。

  据该医院急诊科负责人说,经过了解,殴打陈医生的是患者的女儿,40多岁。

  现状

  医患矛盾日渐加剧 侵害医生事件频频发生

  记者查询发现,从2007年至今,仅媒体报道的医生被患者及家属殴打的就有十几例。去年7月25日,兰州军区乌鲁木齐总医院的3名医生在抢救一名割喉自杀的伤者后,遭到伤者及其陪同的亲属的殴打;2010年6月17日,新医大二附院急诊科两名医护人员在救治一名醉酒受伤男子时,被醉酒男子打伤。 陈蓉说,她从医12年,至少发生了3次被患者撕扯或殴打事件。

  接受记者采访的首府5家医院的相关负责人相关医生说称,他们医院每年都有多起医护人员被患者或家属殴打事件,而频发的科室就是在急诊科。“我从医14年,两次被患者和家属辱骂和殴打。”首府一家二级甲等医院的神经外科医生说。

  医生被侵害事件在全国也时有经常发生,从去年年底至今,还多次发生患者砍杀医生事件。而最为典型的案例就是,今年3月23日发生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患者砍杀医生事件,当天,一名男性患者砍死该医院1名医生,另外3名医生受伤。

  医生本是治病救人的,如今为何会频繁受到侵害?首府一家三甲医院急诊科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一方面是一些患者对医生有误解,另一方面,由于现在治病费用较高,让民众感受到“生不起病、看不起病”,这其实是制度性问题,也是医改需要解决的矛盾。这些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让民众对政府、医院或医生有不满情绪。

  而在接受记者采访的一些患者则认为,现在确实看病难,生不起病,原因除制度上的问题外,也有一些医院为了盈利,把一些小病当作大病治疗,无病当作有病治疗,加上一些庸医的出现,导致民众花了钱却治不好病,加重了民众负担,让民众对医院或医生产生了对立情绪,一旦这种情绪被某一医疗突发意外事件点燃,就会出现一些极端行为。

  调查

  二级医院多未建警务室 人员编制经费成难题

  对近年频繁出现的医生遭侵害事件,今年4月30日,卫生部与公安部联合下发《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公安机关向二级以上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派驻警务室,共同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不过,昨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表示:这项要求并非强制规定。

  就设立警务室的情况,昨日记者走访了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中医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7家二级以上医院。除新医大一附院建立了警务室外,其他医院均表示,医院内只有保卫科,尚未设警务室。这些医院保卫部门表示,对于两部委此前下发的《通知》,医院方面正在与公安部门协调,具体何时设立警务室尚不能确定。

  记者了解到,这些医院大部分聘请的保安人员多数是退伍军人和警校毕业人员,除自治区肿瘤医院给保安配备了盾牌、头盔等物品外,其他医院保安人员只配置了一根橡胶棒。

  这些受访医院对于设立警务室的要求拍手叫好,并表示此举能够维护医院正常诊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与人身安全。但让这些医院担忧的是,在医院设立警务室,需要派出所配备专员,这涉及到人员的编制、警务室的设备来源、办公场地、经费等问题,执行起来可能会有困难。

  自治区肿瘤医院保卫科科长表示,在医疗机构内派驻警务室非常有必要,医院在面对医患纠纷时,医患双方属于对立方,有时难免会发生一些冲突,这时民警就能作为第三方介入协调。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保卫科科长张旭表示,此前,医院出现扰乱正常秩序等行为时,都是由保卫科工作人员解决,但因无执法权和处罚权,不仅难以制止相关行为,也缺少威慑作用。此次卫生部要求设立警务室,应该能很好地解决保安人员无执法权的问题,协调起来也有力度。

  “新医大一附院早在4年前就设立了警务室,并配有电脑等办公物品,但警务人员一直没有协调到位。”张旭说,在医疗机构内派驻警务室固然是好事,但执行起来存在难度,比如民警的人员配备、编制问题,现在大多数派出所都存在警力吃紧的问题,要从中抽出部分警力到医院,恐怕有难度。

  分析

  要改善医患紧张关系 深化体制改革是根本

  针对医生频频遭受侵害和卫生部要求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一事,新疆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杨富强表示,为了杜绝医生被打,在医院设立警务室的做法是“治标不治本”,出现医患矛盾的根本原因在于现有的医疗体制不完善。。

  “在医院设立警务室,医院的利益得到了保障,但患者的利益谁来保障?《通知》说二级以上医院要设有警务室,那等级不到的医院没有警务室该如何处理医患纠纷?”杨富强说,事实上,所谓医患矛盾并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的患者和医生之间的矛盾,而是现有的医疗体制不完善所导致的矛盾。

  杨富强说,纵观我国医患矛盾的情况,无一不与我国医疗制度的缺位和医生的职业道德有关。可以说,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医疗制度的不完善与患者维权意识提高之间的矛盾。解决矛盾的办法绝不是在医院设立警务室,而是要从源头上进行治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面对医疗纠纷时维权有度、护权有法。

  杨富强认为,只有从根本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证老百姓公平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才能让医院真正回归到“救死扶伤”,才是解决当前医患矛盾的治本之策、久安之道。

  自治区一家三级甲等医院神经科主任指出,出现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的确“在很大程度上是制度上的原因”。比如,在医疗管理中片面强调医院病床的周转率,迫使医院对一些需要长期治疗的病人采取强制出院的措施,无疑会给患者方面造成医生“冷血”的错觉。此外,在对医生的考核方面,经济指标的权重往往大于人文指标,致使部分医生无法把精力专注于医疗工作之中,影响了医疗质量。而医患纠纷调节机制失灵,也容易将矛盾极端化。

  这位主任说,现在,人们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和医疗资源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制度脱离临床需要,也加剧了医患矛盾。

  这位该主任认为,在谴责犯罪、加强医院安保工作、消除社会戾气的同时,也亟需各级卫生部门清理制度中的“病疾”,让患者受尊重,也让医生有尊严。

  又讯:

  新华社电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8日表示,“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配备警务室”并非强制规定,要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协商以后,由公安机关来决定。

  卫生部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的紧急通知,提出“要协调公安机关向二级以上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派驻警务室”。邓海华8日表示,这只是卫生部在贯彻落实两部门通告时的一个具体的意见建议,具体设置与否、怎么设置,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协商决定。

  公安部、卫生部4月30日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禁止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以任何理由和手段扰乱医疗机构的正当秩序,侵害患者的合法权益,伤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害医疗机构的财产。邓海华说,此通告表明了政府对维护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的态度,以及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

  他说,此通告不单是在为医生说话,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例如要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优化服务流程,增进医患沟通,积极预防、化解医患矛盾,并且要按照医疗投诉管理的有关规定解决患者的投诉问题。

  邓海华说,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以贯彻落实通告为契机,加大医疗机构安保投入,严格落实人防、技防、物防等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医疗机构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同时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给予有效震慑,切实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

(亚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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