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介入越早 功能恢复越好
本报讯 (记者 楚燕)作为厦门市工伤康复定点医院,厦门市残联康复医院近年来积极开展各种康复治疗训练项目,为工伤病人提供专业康复治疗,取得显著成效。
厦门市残联康复医院是一所大型康复专科医疗机构,可为工伤患者提供优质的康复医疗服务。医院共有床位80张,各类医技工作人员96人,设有康复门诊部、康复住院部、康复治疗部、工伤康复训练部、假肢装配部、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部等,实行一对一训练治疗。康复科室齐全,有运动疗法科、作业疗法科、语言疗法科、物理因子疗法科、中医康复科、职业康复科等。医疗设备先进,配备有功能性电刺激仪、微电脑关节活动器、减重步态训练器、微电脑牵引治疗仪、电动直立床、电动PT训练床等高精尖康复仪器和功能评估系列康复设备。
该院与市社保工伤部门合作7年来,已收治工伤病人120余名,其中脊髓损伤占总数的21.5%,骨折、软组织损伤占53.3%,烧烫伤占6.5%,截肢、断肢再植占4.7%,颅脑损伤、脑血管意外占11.2%,外周神经损伤占2.8%。工伤病人住院平均约3.5个月,大部分病人生活自理能力得以恢复,部分病人重返工作岗位。该院于2003年7月与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签订协议,确定为厦门市定点工伤康复协议医院,创建了新的社保与医疗合作进行康复的工伤康复模式,积累了丰富的工伤康复经验。
专家指出,康复介入越早,患者的功能恢复效果就越好,绝大多数工伤职工可通过康复治疗和训练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岗位。可事实上,许多工伤职工主动放弃免费康复的机会,这也就放弃了自己应有的权利。厦门市残联康复医院有关负责人提醒,工伤发生后,经临床治疗病情稳定,存在功能障碍的,经社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聘请专家认定具有康复治疗价值的工伤职工,都可申请康复治疗。申请康复治疗,由个人或用人单位向社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批复同意即可转入定点康复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至于很多人关心的费用问题,该负责人表示,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给康复医院;工伤职工医疗康复期间因伤情确需佩戴假肢或矫形器者,可申领《辅助器具配置申请表》,经劳动能力专家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批后,可装配假肢或矫形器等辅助器具,费用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