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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14县滞留挪用7989万农村医疗服务建设金

2012-04-07 08:11:50广州日报admin查看次数:570

      本报北京讯 (记者柳建云)“14个县18个建设项目的7989.8万元建设资金(包括中央资金7846万元)被地方政府或其财政、发展改革、卫生等部门滞留、挪用。”审计署昨日发布全国45个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审计调查结果。结果表明,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程序不完全符合规定,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效果。

      根据审计调查结果,10个省市和45个县的部分地区和医疗卫生机构存在卫生人员队伍建设滞后、建设管理不规范以及药品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

      审计表明,部分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不符合规定。昌图县、岫岩满族自治县、青冈县、甘南县、集贤县、霍邱县、祁门县、凤阳县、汉川市、崇阳县、新泰市、和平县、怀集县和梅县等14个县18个建设项目的7989.8万元建设资金(包括中央资金7846万元)被地方政府或其财政、发展改革、卫生等部门滞留、挪用,占148个抽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的1.41%,其中出借给企业1200万元、用于医院其他项目建设189.98万元、用于有关单位日常公用经费128.8万元。

      审计还发现,个别项目建设程序不符合规定。桦南县、集贤县、勃利县和崇明县等4个县的7个项目存在用已完工、主体已完工项目或虚假资料申报基建项目投资的问题,违规获取中央资金56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854万元,合计占148个抽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的1.49%,其中5741万元闲置在相关县的财政局、卫生局和医院,2713万元用于医院相关项目建设。个别项目还存在违规转包或分包工程、规避或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政策、未办理环评手续即开工建设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县通过及时下拨资金或归还原渠道、停止违规转分包工程的施工、完善报批手续等整改措施,其余各县也在积极研究整改措施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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