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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入院6小时猝亡 耐心疏导化解纠纷

2012-02-15 10:02:32厦门日报admin查看次数:840

   2010年5月18日,2岁的女童小丽因患病前往厦门某医院急诊,至次日凌晨临床死亡。

   患者家属认为其独生女小丽进医院时还很健康活泼,但入院后病情迅速加重至恶化,在不到6个小时就宣告不治身亡。其女儿的死亡显然是医生和护士没有责任心、医术水准低、医院管理不到位,以及抢救措施不当等系列原因所造成。

   对此,就连医方也承认病童入院时精神佳,可却在不到6个小时内就死亡,这一现状让患者家属难以打开“心结”。

   从5月19日起,患者家属多次组织数十名亲友在医院聚众吵闹并推搡医务人员,在门诊大楼前拉布条、发传单并堵住医院大门进行抗议。

   向患者家属释法
   用鉴定还原真相

   纠纷发生后,医院主动向新阳街道调委会求助。该调委会调解员立马出动第一时间介入,反复规劝患者家属合法、理性维权,避免事态扩大。

   在教育、疏导过程中,调解员耐心向患者家属说明可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提出鉴定申请,反复说明鉴定是公开、透明、公正的,经过不懈努力,患者家属终于同意暂时中止抗议活动,将案件提交厦门市医学会鉴定,但患者家属对厦门市医学会并不完全信任。

   家属质疑鉴定
   结论激化矛盾

   直至2010年10月,厦门市医学会的鉴定结果终于出炉,结论为患者是因“病毒性心肌炎导致心源性休克”死亡,“本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对此结果,患者家属大为不满,认为一个活泼乱跳的孩子,不到6个小时就被医死,医方肯定要负全部责任,至少是负主要责任,鉴定单位明显偏袒医方,扬言要再组织人马到医院讨说法,此言引起医方强烈不满。

   针对杨某坚持市医协会在鉴定过程中偏袒医方的说辞,调解员再次向其讲解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内容,特别是其中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调委会还邀请区卫生局工作人员更详细地向杨某解释鉴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杨某终于认为鉴定程序是公正的,但对鉴定的实质结果仍然存疑。

   期间,调解员再次做患者家属的工作,要求其理性维权,最终,患者家属勉强同意申请福建省医学会再次鉴定。

   对此,调解员对患者家属分析说,其可以一边调解,一边等待省医协会的鉴定结果,调解过程可延续到新的鉴定结果出来,如在新的鉴定结果出来前达成协议,可撤回重新鉴定的申请,在这一过程中,杨某可随时中止调解,待新的鉴定结论出来后,再行调解或起诉。杨某表示可以先调解,但医方应按主要责任标准赔偿。

   在省医学会受理期间,患者家属多次向调委会提出以医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为基础进行调解,但医方予以明确拒绝。

   揭示真相
   确保调解顺利进行

   此时此景,调解员分析认为,此案案情本身离奇,波折不断。幼童入院时精神状态佳,却在不到6个小时内就死亡,其死亡的原因到底为何,只有彻底揭示真相,才能打开患者家属的心结,也才能使调解顺利进行。

   调解员责成医方人员对何为“病毒性心肌炎导致心源性休克”,包括患儿为何精神佳,能自行步入病房,但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死亡等问题提出相应根据和具有充分说服力的解释。受邀医方人员携带医学书籍向患者家属详细讲解,其中一本医学书籍上记载病毒性心肌炎“病情轻重不同,表现差异很大,婴幼儿病情多较重,成年人多较轻,轻者可无明显病状,重者可并发严重心律失常,心功能不全甚至猝死”。这些表述与厦门医学会鉴定书记载的“病毒性心肌炎存在起病急,病情凶险,抢救难度大,是导致抢救难以成功的主要因素”的内容基本吻合,这也可以从另一侧面解释患儿为何精神佳,但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死亡的原因。

   耐心沟通交流
   患者家属获赔25万

   一番讲解后,调解员询问患者家属,对厦门市医学会的鉴定结论是否仍然存疑,患者家属终于不再提出反对。至此,患者家属的心结被一一打开,此案的成功调解水到渠成。

   通过不断解释、说服、疏导,患者家属终于做出了适当让步,不再坚持由医方承担主要责任,双方同意以厦门市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为基础,由医方按患者全部法定损失额的40%为赔偿基础进行调解。

   至此,医方也展现了诚意,同意在计算各项损失数额时适当放宽标准,并在此基础上额外补偿患者1万元,此外,患儿的尸体冰冻费由医方负担。

   最终,医方一次性支付患者家属25万元,这起长达半年之久的纠纷终于赶在2011年春节到来前夕成功化解。医患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对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再三表示感谢。

   【专家点评】

   市司法局副局长蒋先立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近年来,医患纠纷已成为影响和谐稳定的一个突出的热难点社会问题。医患纠纷不同于一般的民间纠纷,专业性强,涉及诊疗技术、诊疗规范、医疗质量管理等的评判,与医疗损害责任认定、医疗事故鉴定紧密联系,且群体性特点突出,调解难度大。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迎难而上,主动介入,积极化解了许多医患纠纷。这起调解案例就体现了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医患纠纷中的有效作为。人民调解员理性引导当事人进行鉴定,分清责任;坚持用专业知识释疑解惑,打通心结。通过艰苦细致的成功调解,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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