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92次违章 车主诉交警“罚而不告”
车主称从未收到违章短信或罚单,交警表示提供网上查询就是告知
2009年8月24日,罗先生的车被拍到在文屏路逆向占道停车。
【核心提示】
在自家楼下停车两年多,办年检时才发现累积了92次未处理的交通违章,其中有66次都是在同一地点,市民罗先生感到不可理解:“这么多次处罚,我怎么从未收到过违章短信或罚单?”他认为,正是警方“罚而不告”才导致他在同一地点重复违章,为此,他一举向思明区法院递交了66份起诉状,状告交警。
究竟是警方未尽到告知义务,还是罗先生交规意识不足?目前仍有待法院审理判决。
罗先生: 警方“罚而不告”
交警回应:提供网上查询就是告知
罗先生2009年4月购买了一辆二手夏利轿车,2011年9月办理年检时,他惊讶地发现,从2009年5月6日至2011年9月19日,他的车竟累积了92次未处理的交通违章,其中有66次都是在同一地点——文屏路靠近厦禾路口的违停记录。
罚款累计有一万多元,为了办理年检,罗先生缴清了罚款。但让他难以理解的是,两年多里的这么多次违章,他竟没有一次收到过交警的短信、电话或信件通知。记者了解到,在罗先生登记的车辆信息中,联系电话是一个小灵通号码。经证实,罗先生现在仍在使用这个号码。罗先生称,之前他的车堵路,110给他打过挪车电话。“为什么通知挪车时联系得上,通知违章却联系不上了?”
记者咨询一线执法交警了解到,一个有可能的情况是,给小灵通发送短信需要加拨区号,而交警的违章短信自动发送系统没有这一功能,只能发送给系统中登记的七位数号码,罗先生自然就收不到了。不过这一猜测还未得到交警部门的证实。另一个情况是,系统记录显示,罗先生在文屏路的66次违章停车中,有好几次是辖区交警在现场进行的贴单处罚,包括2009年5月和7月的最初两次。但罗先生昨天向记者表示,他从未收到过交警罚单。
对于“罚而不告”的质疑,交警部门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三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并可以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交警部门将车辆违章信息上传至交警网供车主查询,属必须履行的告知义务;而短信、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属于辅助的提示和通知,并非必须履行。
交警表示,短信由于各种原因,本身就存在未能发送到位的可能,车辆违章信息还是要以网上查询系统为准。
罗先生: 路段没有“禁止标线”
记者走访:道路两边有明显黄实线
罗先生说,如果交警及时告知,他不可能在同样的位置一次次违章停车。他说,自己是开过七年旅游大巴的老司机,行车习惯一直很好,绝对不会随意违章。对于66次“违反禁止标线”的处罚,他也感到不理解:那个路段根本没有“禁止标线”,何来“违反禁止标线”呢?
记者昨天下午现场走访了罗先生66次被拍违停的文屏路,在道路两边,标有明显的黄实线——按照交规,这确实就是禁止停车的标示。而罗先生昨天向记者表示,他之前对此“并未注意”。“那里有太多车都是这样停的了。”
据了解,罗先生两年多里累积的92次违章记录中,除了3次在成功大道违章变道,1次在公园南路越线行驶,1次在文曾路超速行驶以及1次在后埭溪路逆向闯单行道,其余86次,全是违停。除了在文屏路的66次,在华昌路和江头西路附近也累积了较多违停记录。在文屏路,他的车曾被拍到逆向跨骑在车道和人行道间停车。
罗先生:警方探头没有明示
市民建议:交警可增设告示牌
罗先生还表示,自己在文屏路附近居住多年,从未听说自家楼下的这一路段有监控探头,探头所在处也没有明示。他认为警方是“秘密拍摄”。
记者昨天下午在文屏路找到了这个监控探头。探头立在路边,并没有遮挡,车主不难看到。但探头周边并没有相关提示牌。附近一名店家告诉记者,文屏路违停情况确实很严重,“尤其到了晚上,有的地方两边都停着车,中间只能勉强过一部车。”一位居民也向记者抱怨:“这附近停车太难了,很多人就把车停到路边,堵起来一塌糊涂。”
记者走访的多数居民都认为,交警应该好好管一管文屏路的违章停车。不过也有多位居民认为,用探头拍违停,应该立上更显眼的标示。
“处罚的目的还是为了教育,既然是要制止违章,再多立一块‘本路段禁止停车,有监控探头’之类的告示牌,效果不是更好?”一名车主这样表示。
文/图 本报记者 赖毅 郭桂花
实习生 周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