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生称其美瞳产品皆经药监局批准 可放心使用
2012-01-23 10:36:53京华时报admin查看次数:569
本报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了“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将纳入医疗器械监管”的公告。对于有消息对彩色平光隐形眼镜通俗称为“美瞳”的误传,强生视力健商贸(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视力健”)昨天向记者发来声明为强生美瞳隐形眼镜(包括平光镜片)产品正名,强调“强生美瞳产品皆经过药监局的批准,消费者均可放心使用”。
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公告表示,为做好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监管工作将于近期发布有关公告,待公告发布后,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一律不得生产和销售该产品。强生视力健昨天发表声明称,对国家药监局的举措表示欢迎和支持,同时指出此前有消息称“美瞳几乎被当做彩色隐形眼镜的统称”等表述容易造成消费者对药监局公告的误解。
强生视力健在声明中强调,药监局的相关公告旨在针对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并将对其按医疗器械产品进行监管,而强生美瞳隐形眼镜(包括平光镜片)已通过药监局批准并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故美瞳产品并非属于药监局此次公告中建议需要暂停生产与销售的产品范畴,消费者可放心购买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