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河南丙肝疫情责任人被处理村医停止执业
卫生部公布豫皖交界疫情调查结果 丙肝疫情责任人被处理
取消当事卫生所执业资格
处分有关卫生部门领导
本报北京1月10日电(记者白剑峰)针对发生在河南和安徽两省交界处的丙肝疫情,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在今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起丙肝聚集性疫情与河南省永城市马桥镇沈楼村吴少华卫生所诊疗活动高度关联,有关责任人受到处理。
2011年11月下旬,安徽省涡阳县、河南省永城市发现丙肝聚集性疫情。根据调查结果,永城市卫生局决定注销沈楼村吴少华卫生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依据相关法规对该诊所及其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吴少华、吴文义停止执业活动。永城市政府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马桥镇卫生院有关负责人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和免职处理;保证相关感染者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救助。
据悉,目前查明以下事实:永城市马桥镇沈楼村吴少华卫生所于2011年5月经永城市卫生局校验登记,有效期为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负责人吴少华执业证照齐全,但该卫生所存在诊疗活动不规范、管理混乱和不按上级监督检查要求整改等严重问题;在该卫生所行医的吴文义,行医资格证书丢失后未及时注册换证,违反国家规定。该卫生所及周边医疗机构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检测合格。
河南省卫生部门根据卫生部《安徽河南两省丙肝疫情调查方案》,选择马桥镇沈楼村及其周边的庞楼、铁塔、马南、梅庙4个村,开展普通人群丙肝流行病学调查;其中,沈楼村共调查957人,发现丙肝核酸阳性患者44例,阳性率为4.60%,明显高于周边地区,也明显高于全国丙肝发病水平;其他4个村共调查4195人,发现丙肝核酸阳性患者19例,阳性率为0.45%,与全国2009年丙肝流调结果基本一致。专家研判认为,当地聚集性丙肝疫情与吴少华卫生所诊疗活动高度关联。
为做好丙肝患者医疗救治工作,永城市指定多家医院为丙肝患者定点医疗机构,组织专门队伍,设立专门病房开展救治。对参加新农合的丙肝住院患者取消农合报销起付线,对家庭仍确有困难者,由民政部门救助;对非住院丙肝患者纳入全市慢性病管理范围;未参加新农合的丙肝患者,参照新农合相关政策执行。
邓海华指出,结合近期暴露出来的在村卫生室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卫生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乡村医生医疗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群众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