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新闻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药品动态 >> 查看内容

厦门儿童基本营养将福利化

2012-01-05 10:42:10厦门日报admin查看次数:743

   本报讯 (记者 黄怀)新世纪的第二个十年,厦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将有哪些新举措?广大女同胞和孩子们将得到哪些实惠?收获哪些惊喜?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刚刚制定出台《厦门市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厦门市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2011年-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更多关爱。

   【妇女篇】

   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社会地位,《厦门市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从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等领域,提出2011-2020年妇女发展的目标措施。

   孕产妇住院率达100%

   健康是第一位的,如何保障妇女的健康?在《厦门市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妇女发展纲要》)中,提出要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提高孕产妇医疗保健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高危孕妇筛查、监测、转诊和抢救能力。全面落实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5%,孕产妇住院率达到100%。

   在提高妇女营养水平方面,我市将为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营养指导和干预,降低孕产期中重度贫血患病率。同时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将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畴,不断扩大“两癌”检查覆盖范围。确保城乡低保妇女至少两年享受一次免费妇女病检查。

   保障女生不因困难辍学

   《妇女发展纲要》中提出,未来十年,女性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9.9%,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女生和残疾女生给予资助,保障女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和个人生活困难辍学。加大对农村妇女和城镇失业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增强妇女创业和再就业能力。

   培养更多女领导

   《妇女发展纲要》中提出,确保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人大政协常委中女性保持适当比例,并逐步提高。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确保均有1名以上女干部,并逐步增加。市、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数量要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增加。地(厅)级、县(处)级正职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力度。推动一定比例的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

   生育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在保障妇女享有社会保障权利方面,生育保险覆盖城乡所有用人单位,生育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女职工生育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城镇女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将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以及城镇为从业妇女和农村妇女孕产期保健等符合医保目录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提高保险比例。

   同时,继续扩大城镇个体经商户、灵活就业和未从业妇女的养老保险覆盖面,大幅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妇女的参保率。有劳动关系的女性劳动者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儿童篇】

   在《厦门市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儿童发展纲要》)中,从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社会环境等领域,提出未来儿童发展的目标措施,进一步优化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全面促进儿童发展,给孩子们更多关爱。

   中小学生每天至少锻炼一小时

   《儿童发展纲要》中提出,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区为单位达到98%以上。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

   在改善儿童营养状况方面,积极倡导母乳喂养,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50%以上。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伙食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

   《儿童发展纲要》中提出,中小学生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学校保证中小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鼓励和支持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

   六成适龄幼儿就读公办园

   在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方面,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8%以上。城镇按服务人口1万人的区域设立1所12个班规模的幼儿园,农村按服务人口3~6千人设置1所幼儿园进行布局建设,保证适龄幼儿就近入园。不断扩大公办园的覆盖面,到2020年实现每2万服务人口有1所公办幼儿园,60%的适龄幼儿就读公办园。

   加快发展3-6岁儿童学前教育,2011年起对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入园保教费实行补助。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4年全面实行中职教育免费制度,力争到2017年实行普通高中免费教育。加强闽台教育合作和交流,积极推动闽台两地学生互换、学历学分互认。

   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我市将完善儿童医疗救助制度,对贫困家庭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给予补贴。扩大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儿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范围,对大病儿童和贫困家庭儿童实施医疗减免或专项补助。探索5岁以下贫困家庭儿童和残疾儿童生活津贴制度的运作机制,改善儿童的营养状况。逐步实现儿童基本营养福利化。

已有0条评论,共有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时还没有评论...
0.335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