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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男孩输液猝死 医院:去法院上诉吧

2011-09-08 10:40:38华商报admin查看次数:924

    海峡名医网讯  华商报报道 “活蹦乱跳的娃娃,咋说没就没了,医院不给任何解释,谁能给我们主持公道?”7日,58岁的安仰生说起4岁的小孙子,声音哽咽。就在几天前,孩子因拉肚子在靖边县医院输液,从进医院门到死亡还不到两小时,一家人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中。

    幼儿拉肚子输液现意外

    安仰生家在横山县石湾镇,他唯一的孙子安泽翔今年4岁。据安仰生讲,前段时间,孙子有点拉肚子。8月28日上午9时许,家人带孩子来靖边县医院检查,在四楼儿科,医生给孩子做了检查,摸过孩子肚子后问疼不疼,最后说没有什么大碍,吊上点液体就好了。随后医生开了药,并要求住院观察。“孩子做了皮试,很快就吊上了液体。娃娃说饿,我还出去给他买了面吃。”安仰生说,孩子吃完东西后就躺下了,但随后精神状态有点不好,大概20分钟后,孩子突然不对劲了,先是左耳根底下有剧烈地跳动,紧接着身体抽搐、呕吐、打冷战。他们赶紧叫来医生。医生掐着孩子人中说,没事,只是抽风,让家人不要担心。但随后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小孩出现呼吸困难、大小便失禁。医生吩咐护士去找氧气,但是氧气来了后,孩子已经不行了。

    医院让家人去法院上诉

    孩子说没就没了,家人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这个残酷的现实。“找到院长,他们包庇医护人员的态度让人气愤。”安仰生说,事发后,他们就再也没见过当时的主治医生和护士,院长也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只是说让他们去找法院。

    据了解,最初医院和死者家属协商此事时,医院提出必须做尸检,但是到了跟前,死者家属又不同意尸检。“卫生部规定尸检必须在死后7天内做,过期就没意义了。由于家人的反对,错过了尸检的有效期,现在对于孩子死因的认定非常困难。”靖边县医院院长陈庆忠昨日告诉记者,根据目前的调查,医生的处理合乎规范,没有问题。“我们已建议孩子家人,可以去法院起诉,我们一定会按法律规定办。”

    对于医院出现这种意外死亡的事,陈庆忠表示并不少见,“今年我们内科就发生了三起。病人的意外死亡往往有其他原因,比较常见的是心血管等疾病。”

    医院的尸检建议,死者家属为什么不同意?安仰生说,来的专家都是卫生系统的,和医院是一家人,他不相信。“我孙子身体一直很好,去年做过一次体检,医生说没任何问题,更何况这次只是个拉肚子,打吊针前孩子还能吃能喝,突然之间就没了,医院不可能没有责任。这件事他们一定要给个合理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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