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新闻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政策法规 >> 查看内容

厦门市卫生局关于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1-03-25 17:08:12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958
厦卫法监〔2006〕173号

 

厦门市卫生局关于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

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手段。为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的若干意见》(国发办[2005]3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05]203号)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厦府办[2006]26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决定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如欣     
副组长:陈金华   
成 员:黄木林 吕佩兰 吕惠栋 周文 苏妙玲 林春平林赐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监处,负责日常工作。

 
 
 
 
 二○○六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卫生 行政执法 责任制 领导小组 通知
厦门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6年3月12印发 
已有0条评论,共有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时还没有评论...
0.456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