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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各大医疗机构开展节假日门诊

2011-03-16 08:59:27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025

    福建省卫生厅日前下发《关于在全省医疗机构开展节假日门诊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应开展节假日门诊。

    《通知》规定,为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在全省医疗机构开展节假日(含双休日)门诊服务工作,各医疗机构可根据患者就诊需求和规律,结合本机构实际,选择相关临床科室和辅助科室开展节假日上午或全天门诊。

    根据要求,各医疗机构应通过动态调整医务人员轮休、返聘退休医务人员等方式,合理安排节假日出诊人员。同时,增加承担节假日门诊工作医务人员的合法收入,鼓励医务人员出诊,保证节假日门诊工作的开展。

    福建省卫生厅表示,开展节假日门诊工作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提升公立医院服务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做好对社会和就诊患者的宣传和疏导工作;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节假日门诊的出诊科室和出诊时间;定期收集社会的意见,及时予以调整,使节假日门诊的编排工作更加科学合理,避免医疗资源的浪费。

    另外,福建省医疗机构将进一步开展预约诊疗服务,逐步引导群众建立通过预约诊疗看病的就医习惯,方便群众就医,合理分流病人。同时,通过开展公立医院和基层医院分工协作,探索建立公立医院和基层医院的双向转诊机制,建立良好的就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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