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认出弃婴 狠心妈被收押
为了孩子,检察院最终作出无罪不捕决定
▲弃婴回到母亲身边。
被生身母亲遗弃4个月后,一岁大的脑瘫儿小艾(化名)近日在翔安区检察院的帮助下,回到母亲身边。由于他的母亲遗弃他有很大苦衷,过后一直也很后悔,检察院作出无罪不捕决定。但如何去筹集后续治疗的费用,则成了她最大的困难。
瞒着家人,凌晨弃子
小艾的父母都是贵州来厦务工人员,之前一直生活在同安,家里还有个5岁大男孩,生活过得十分艰辛。2009年底,小艾出生,没想到在半年后,他突然被检查出脑瘫,因为家庭经济拮据,让孩子治疗了半个月后,小艾的母亲阿霞在内心经历一番痛苦挣扎后,一狠心,瞒着家人在去年8月26日凌晨,将小艾放于手推车里遗弃在翔安区马巷市场附近。好在第二天早上被一个好心人发现并报了警,最后小艾被送到了市儿童福利中心暂养。
天意弄人,顺藤摸瓜
也许是天意弄人,小艾在被送去市儿童福利中心收养之前,先被送去市妇幼保健院检查身体,而这个地方正是他之前接受治疗的地方,因此,当他被送来时,该院的护士一下子就认出了他,而且市妇幼保健院还保留着他和家人的档案。于是,警方顺藤摸瓜,最终找到了阿霞。
面对罪证,阿霞如实交代了一切:在遗弃小艾后,她终日内心不安、彻夜难眠,怕孩子会饿死,因此她甚至在遗弃小艾的第3天后,偷偷跑回原地去找孩子,看到孩子不在了,她觉得孩子可能被好心人抱走了,没想到最终还是东窗事发,她也因此被暂时关押在看守所。
一味严惩父母,不利孩子成长
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但鉴于阿霞的遗弃行为未造成伤亡等严重后果,悔罪态度也较好,而且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翔安区检察院最终以情节显著轻微为由对其作出无罪不捕决定。同时,检察人员还陪同阿霞的丈夫到市儿童福利中心将小艾抱回,甚至还自发为他们捐款3000元。
检察院认为,遗弃孩子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应受到社会和道德的谴责。但抚养孩子的责任不能转移给社会,孩子以后还是得靠父母来抚养。一味严惩其父母,反而不利于社会和谐,社会效果也不好。
阿霞十分激动,她声泪俱下地保证,她将辞掉工作,专职在家带孩子,绝不会再遗弃小艾了。不过,一提到小艾的医疗费,阿霞愁眉不展,因为如果要仅凭自己当搬运工的丈夫一个月1000多元的工资,治病是不可能的。因此她还是很希望有好心人能给予帮助,使孩子早日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