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诊疗许可证办理须知
2010-12-29 17:35:27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2494
放射诊疗许可证办理须知
概 述
一、办理对象
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二、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二章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章所要求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与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件,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三)《福建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内的具体规定。
三、分级办理原则
根据《福建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按照所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类别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许可申请:
(一)使用X射线CT机、CR、DR、普通X射线机或牙科、乳腺X射线机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开展(一)所列放射诊断工作,同时开展介入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向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凡增加放射诊疗项目的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增加的项目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增项。若增加的项目属于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则应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新证。
四、受理许可申请审核、审查、批准及校验、变更、注销的相关规定
(一)、有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医疗机构应当先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及卫生审查,待验收合格后方能申请办证许可。
(二)、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符合受理要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向申请单位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写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应当对医疗机构提出的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进行资料审查,并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核完成《放射诊疗许可现场审查表》作出审查决定。
(四)、对审查后需要整改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向申请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申请单位自收到《整改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应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逾期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整改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并提出复核意见。
(五)、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向申请单位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决定书中应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六)、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申请单位持《放射诊疗许可证》到原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相应的放射诊疗科目登记。
(七)、医疗机构进行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校验、变更、注销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办理。
材料准备
★医疗机构申请放射诊疗许可时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
◇需提供的主要材料:
(一)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附1);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三)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五)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文件。
其中(一)和(四)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纳入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
尚需提交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
(三)本年度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
(四)放射防护管理机构(或组织)、放射防护管理人员名单;
(五)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需要技术准入的项目,要提供相关准入批准文件;
(七)放射诊疗质量保证大纲;
(八)放射工作人员证复印件;
(九)放射防护设备及防护用品清单;
(十)资料真实有效的保证书及授权委托书;
(十一)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均应真实、有效、完整,复印件应加盖机构公章。
★ 医疗机构申请放射诊疗许可变更时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放射诊疗许可变更申请表(另附电子版);
(二)《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变更的报告(公函)<需说明变更理由>;
(四)变更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如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五)资料真实有效的保证书及授权委托书;
(六)其它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均应真实、有效、完整,复印件应加盖机构公章。
★ 医疗机构申请放射诊疗许可校验时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申请表(另附电子版);
(二)《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放射诊疗设备、人员清单及变动情况(另附电子版);
(四)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情况;
(五)本校验周期内有效的放射防护与诊疗设备质量控制检测报告;
(六)放射事件发生与处理情况;
(七)资料真实有效的保证书及授权委托书;
(八)其它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均应真实、有效、完整,复印件应加盖机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