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0-2011年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通知
厦门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0-2011年
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市第一医院、中山医院、市中医院:
根据《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的通知》(闽卫农社[2010]88号)精神,我局制定了《厦门市2010-2011年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厦门市2010-2011年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二O一O年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基妇 基层医疗机构 管理年 通知 |
抄送:省卫生厅、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仙岳医院。 |
厦门市卫生局办公室 |
附件:
厦门市2010-2011年基层医疗机构
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的管理,规范各项工作,转变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提高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便捷、有效、安全、满意的服务,根据《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的通知》(闽卫农社[2010]88号)的精神,结合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内涵建设、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为主题,以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为抓手,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诊疗设备配备,改善院容院貌,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二、实施范围
全市所有公立基层医疗机构。
三、活动内容和重点要求
(一)活动内容
1、明确基本职责和主要功能。全面落实《福建省乡镇卫生院管理规范》,《福建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福建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并规范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建立与公立医院分工协作机制,开展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
2、改善基层医疗机构院容院貌。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优化、美化医疗环境,改进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就医。
3、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全面实行院长负责制,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人员、技术准入,规范服务行为,加强财务、药品、设施设备、器械管理。
4、提高医疗质量。认真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文书,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严格管理,加强处方、合理用药与医院感染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5、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根据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内容与要求,加强各类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重点要求
1、改善服务环境
(1)布局合理。机构冠名准确,服务标识规范、明显,科室布局和服务设施符合基层医疗机构设置标准,满足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及医疗服务流程需要,体现“以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还要按照视觉识别系统要求完成机构的改造。
(2)改善服务设施。门诊设有候诊、就诊咨询或导诊等便民服务设施,工作人员上班着装规范、佩戴统一胸牌,服务环境清洁、舒适、温馨。
(3)强化卫生保洁。建立卫生保洁制度,有条件的要绿化、美化、亮化院内外环境,做到工作环境及病人候诊、休息环境干净舒适,健康宣传标语、专栏醒目规范,保持良好的院容院貌。
2、规范执业行为
(1)建立并完善管理机制。各基层医疗机构对照管理年活动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加强管理,机构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机构管理年活动工作。
(2)依法行医。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不得超范围执业。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临床医师必须具备执业资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应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护理人员应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应取得相应资质。参加省级全科岗位培训的医师应达到规定的数量。严禁利用超声技术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3)明确职责。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和流程,明确科室及岗位设置,执行各项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开展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做到管理层级分明,科室职能清晰,人员职责明确,工作程序流畅。
(4)推行社区医生联系家庭责任制。转变服务模式,做到“五有一提高”,即有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课堂及宣传园地、社区医生责任地段、服务团队制度、绩效考核方法,提高社区居民健康生活质量。服务团队划定责任区,公示团队人员名单、工作职责、服务项目、联系方式、服务时间,配置必要的交通工具、统一出诊装备,制作发放团队服务联系卡,提供电话咨询、预约就诊、签订家庭健康保健合同、上门随访、家庭病床、追踪服务等。开展与公立医院分工协作及双向转诊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3、提高服务质量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执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重点落实首诊负责制度、35岁以上患者首诊测血压制度、危重患者院前急救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等。机构负责人为医疗质理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医疗质量工作,开展医疗质量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
(2)强化“三基”训练和考核。组织开展医护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理论知识竞赛”、“技能操作比武”等活动。实行院内全员考核,做到人人达标。
(3)规范医疗文书书写。各项医疗文书(病历、处方、健康档案等)书写要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建立医疗文书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制度并组织落实,确保书写及时、准确、完整、规范。
(4)合理用药,规范治疗。门诊处方要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管理的各项要求,合理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临时用药符合规定。重点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控制抗菌素联合使用,防止滥用抗生素和激素。
(5)加强院内感染管理。严格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和手卫生规范。加强消毒效果监测,落实整改反馈责任机制。做好医疗废物处置,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必须消毒毁形。
(6)履行公共卫生职能。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开展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及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慢性病管理服务,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协助开展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卫生监督工作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紧急医疗救援等任务。卫生院要履行对辖区村卫生所的指导、管理和考核职责。
(7)规范危重病人抢救。配齐常用急救设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急救设备、药品处于备用状态。医护人员具备院前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正确使用抢救设备,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急救技术。对急危重症患者现场急救及时、规范。
四、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
(一)动员部署(
1、市卫生局召开全市动员、布署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工作会议,制定我市具体实施方案。
2、各区卫生局、各医院要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年活动作为明年基层卫生工作的重点,加强组织管理,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部署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的工作。
(二)组织实施(2010年12月-2011年10月)
1、贯彻落实。各基层医疗机构按照方案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管理年活动。
2、检查指导。各区卫生局、各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管理年活动进行指导、检查、评价,帮助解决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实施效果。
(三)总结表彰(2011年11-12月)
1、各区卫生局、各医院组织人员于11月底前对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报送市卫生局。
2、我局将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督查,通报管理年活动总体情况,表彰先进单位,推广先进经验,推动管理年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