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挂号费诊查费 社区医院将“一费制”
▲诊疗费用改革将进一步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让百姓得到实惠。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其中提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将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实行“一费制”。已合并的原收费项目,不得再另行收费或变相收费。
一般诊疗费全国平均10元
据意见介绍,一般诊疗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全国平均数为10元左右,各地的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综合考虑制定。意见要求,卫生、价格等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监管措施,防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复收费、分解处方多收费。
挂号费诊查费不再单收费
昨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设立“一般诊疗费”包括三层含义:一是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将现有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实行“一费制”;二是对一般诊疗费设计统一的收费标准,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最常见的诊疗流程,挂号、就诊、拿药(或者打针、输液)均执行相同的收费标准;三是同步调整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
挂号、就诊、拿药、打针均执行相同的收费标准,主要是为了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转变基层门诊输液率偏高、抗生素激素滥用的现状。
基层医务人员收入不会降低
《补偿机制》明确不降低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医务人员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同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制度同步落实到位。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机制,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