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男婴之死医院存在三大过失
包括手术前、手术中及手术后;家属称,这是“一份有良知的司法鉴定”,将等待调解或诉诸公堂
▲儿子离世至今50天,陈丽珠一家人只能看着他的照片,以泪洗面
海峡都市报11月14日讯 经过日夜煎熬和揪心的等待,昨日,南安人陈丽珠终于拿到了儿子死亡的司法鉴定书,鉴定结论为:厦门市第一医院对陈丽珠之子的诊疗行为有明显的过失。
此次司法鉴定由福建正中司法鉴定所承担,由陈丽珠及厦门市第一医院共同委托其就医院对陈丽珠之子的诊疗行为有无过失进行书证审查。司法鉴定人为主任法医师陈东才、副主任法医师朱伟健。昨日出具的这份鉴定书,提出厦门市第一医院在手术前选择手法复位、手术中未及时切除坏死组织、手术后对病情严重性估计不足三个方面存在过失,酿成医疗损害的不良后果。
“感谢这份有良知的司法鉴定,宝宝病不致死啊!”一字一句看完这份司法鉴定书的那一刻,陈丽珠心潮难平,7个月零22天大的儿子走了50天,她总是梦见儿子喊“妈妈”,梦醒后泪湿枕巾。一纸鉴定,给这位在精神和肉体上经受着双重折磨的母亲些许安慰。陈丽珠说,下一步,她就是等待接受调解,或提起诉讼。
这起医疗事故纠纷,离画上句号,还有些日子。
【鉴定结论】
过失一:手法复位挤破肠管引起急性腹膜炎
9月24日下午3:50,患儿在厦门市第一医院就诊,接诊医生初步诊断为“不全性肠梗阻”;下午4:55,后续接诊后,诊断为“右嵌顿疝”,并进行手法复位;下午5:56,经治医生根据患儿哭闹不停、发热、腹略隆等症状,诊断为“急性腹膜炎”、“嵌顿疝:肠坏死”;晚上6:44,以“急性弥漫性腹膜炎”、“右嵌顿疝:肠坏死”两种症状住院。
鉴定认为,从上述诊疗情况不难看出,患儿急性弥漫性腹膜炎体征(发热、腹略隆、全腹肌紧张、肠鸣音弱),以及能反映腹腔内腔脏器穿孔的X线示双膈下见游离气体,都是在嵌顿疝手法复位后出现的。这些情况足以说明,手法复位挤破了肠管并引起急性腹膜炎。
究其原因,就在于没有把握好嵌顿疝手法复位的适应征,对嵌顿时间可能超过5小时的右腹股沟斜疝嵌顿进行手法返纳,导致嵌入疝囊内处于淤血、水肿、及至坏死的肠壁被挤破后送回腹腔,引起急性腹膜炎。
过失二:手术修补肠穿孔时未切除坏死组织
经治医生进行“剖腹探查+回肠穿孔修补+右疝囊高位结扎+阑尾切除术”等多种症状的手术时,也存在失误,没有切除回肠穿孔处已坏死(或已失去活力的)肠壁组织。
这说明,经治医生忽略了手术的关键问题,即手术的关键在于正确判断疝内容物的活力,然后根据病情确定处理方法。如肠管尚未坏死,则可将其送回腹腔,按一般易发性疝处理;不能肯定是否坏死时,可在其系膜根部注射药物,再用温热等渗盐水纱布覆盖该段肠管,或将其暂时送回腹腔,10~20分钟后,再行观察。
经治医生未将回肠穿孔处可疑已坏死的(或失去活力的)肠壁组织切除就送回腹腔,给术后肠道细菌易位和发生感染中毒性休克埋下了祸根,发展为败血病和感染性休克,终致循环呼吸衰竭而死亡。
过失三:术后对病情严重性估计不足酿恶果
鉴定还认为,术后诊疗措施也有失误。正如厦门市第一医院的“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中有关专家所说的那样:术后对病情严重程度估计不足,未送PICU,术后扩容不足,患儿休克未得到有效纠正,加重病情。
首先,对患儿在术后1~2小时先后出现持续的心率过快、持续的高热、尿量少等感染性休克症状,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没有尽早采取措施查明感染源、消除(急症手术)感染灶和坏死的肠壁组织,以减少毒素吸收,减少肠道细菌易位。
其次,术后抗生素治疗不到位。没有遵照“抗生素一定要用得早、用得足和有效,必要时要联合应用两种以上抗生素”去控制感染,致急性化脓性腹膜炎迅速发展为败血症,以致在患儿的胃、右疝囊、阴囊壁、睾丸、脾、肾、脑、肾上腺等脏器、组织的病理组织切片显微镜检查中,都能查见细菌或脓细胞。
第三,术后没有严密观察患儿生命征。“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中,有关专家分析:术后心率超过200次/分、尿少即为心衰前兆。在这方面,凸显经治医生疏忽大意,致使患儿心率过快、高热持续7小时之久,还得不到有效控制,直到9月25日上午7:20,患儿心率和血氧饱和度急剧下降时,才仓促施行急救,甚至来不及履行“患儿病危”的告知义务,酿成了医疗损害的不良后果。
【等待】 接受调解或打官司
“感谢这份有良知的司法鉴定,宝宝病不致死啊!”昨晚,一字一句看完这份司法鉴定书的那一刻,陈丽珠心潮难平。
陈丽珠说,他们是因为相信大医院、相信大医院的专家,才会送儿子到厦门市第一医院看病的。她还查过主治医生、儿外科副主任医师苏毅的简介,苏医生1990年毕业,先后三次在北京儿童医院儿外科进修,是2007~2009年中国卫生部援外专家。
“这样的医生,如果不麻痹大意,怎么会把我儿子治死了呢?”陈丽珠说,她老公的奶奶,本来就患有轻微的白内障,曾孙死后,她一想起就哭,哭肿了眼睛,现在几乎看不见了。现在,家里一边要照顾她,一边还要为宝宝的死亡讨说法。这个家庭的每个成员,已经50天没人脸上有过笑容了。
“我折腾不起啊,希望尽快能有个了结。”陈丽珠说,无论这起医疗事故的结果如何,儿子是永远回不来了,“我天天都在祈祷,祈祷他在天堂,不再有病痛。”
陈丽珠说,现在摆在他们一家面前的路有两条:接受调解或提起诉讼。结局如何,她现在心里也没数。
【回放】
7个月大男婴病亡家属质疑医院过错
9月24日,南安市石井镇人陈丽珠和老公一起带着7个月零22天大的儿子,前往厦门市第一医院看病。9月25日上午10时,儿子被宣布死亡。
这个孩子是陈丽珠和丈夫叶文芳所生的唯一儿子,也是叶家的五代单传。孩子死后,叶家上下悲痛欲绝。家属列举了“四大疑点”:一级护理的患儿,却在4个钟头里找不到医生;病情恶化,医生没告知;仪器坏了还在使用;坠肠复位挤破肠子,致粪便进入腹腔。对于这些问题,院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切以司法鉴定结果为准,到时医院会负起该负的责任。
随后,厦门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介入,先进行尸检,后申请诊疗行为有无过失的司法鉴定。10月25日,陈丽珠拿到尸检报告。她儿子的死因,系肠坏死穿孔引发急性化脓性腹膜炎,并发展为败血病和感染性休克,终致循环呼吸衰竭而死亡。
□快刀短评
拷问医德
一个来到这世上才7个月零22天的孩子,因为坠肠(疝气)被送到厦门第一医院就诊,从进入门诊,到被医院宣布死亡,还不到20个小时。
孩子是如何死的?司法鉴定的结论告诉我们:是医生的三大过失,让病不致死的孩子,匆匆离开了人世。手术前,在对病儿的疝气进行手法复位时,要是医生能慎重一点,也许,孩子的肠道就不至于穿孔;在手术中,要是医生能认真细致一点,将可疑已坏死的组织切除干净,也许,孩子就不至于,发生感染中毒性休克;术后,要是医生对病情严重性及早作出正确的判断,在病情恶化时,能及时归位抢救,也许,孩子也不至于死亡。
可惜已经没有“也许”。是医生的这一点一滴的过失,导致了孩子的不幸离世。换言之,是医生的极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让一个本不该死的孩子死了。这是对生命的漠视,是对病人生与死的麻木。
如果医生没有良好的医德,都像这样不负责任,那么,医院再先进的设备,医生再高明的医术,对于病人来说,都是无益的。
有人说,现在的医院什么都不缺,缺的是医德!(荣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