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猝死酒友都得赔钱
2010-11-02 10:17:08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218
同桌的朋友过度饮酒,一定要注意及时提醒、劝阻。这6个人就是因为没有及时有效提醒、劝阻,对于朋友饮酒猝死负有责任,近日被判赔钱。
2009年11月17日晚上,刘某等4人到湖里区浦园社的一家小吃店用餐喝酒,后来小徐等3人也陆续加入。当小徐到来时,此前点的4瓶中国劲酒(35度、125毫升)快喝完了,于是,小徐等人又先后从外面买了5瓶追风八珍酒(38度、500毫升)。
7人将这些酒喝光后,小徐因喝酒过多倒地呕吐,徐某等人赶紧打电话给小徐的姐夫。后来,感觉不妙,刘某又叫人拨打120急救电话,不过,小徐被送到医院时已经死亡。经法医鉴定,系酒后猝死。
事后,小徐的家人将同饮的6个人及店老板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7被告连带赔偿76万多元。
湖里区法院认为,过量饮酒对身体健康有一定的危害性是生活常识,小徐作为成年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明知过量饮酒的危害却不加以节制,应对自己饮酒行为的后果承担主要责任,即85%的责任。但是,作为一同用餐饮酒的参与人之间也应当互负提醒、劝阻和照顾等注意义务,而同桌6人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应承担10%的赔偿责任。
法院还认为,小吃店老板无证经营,还出售了4瓶劲酒给刘某等人,且在其视线范围内对小吃店内发生的危险未尽足够的注意义务,其对小徐的死亡,也应承担5%的赔偿责任。
近日,湖里区法院一审判令刘某等同桌6人共应赔偿2万多元,店老板应赔偿1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