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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托体检项目不得擅自改变

2010-11-02 08:43:03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643

   综合消息 11月1日起一批法规规章实施,将对百姓生活带来深刻影响。

   患传染病儿童治愈后才能入托

   卫生部、教育部公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儿童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办法规定,托幼机构发现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孩子的监护人带孩子离园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才能够入园。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才能够再次入托幼机构。

   我省医院试点按病种收费
   三个病种“一口价”

   11月1日起,我省医院试点按病种收费。老年性白内障、结节性甲状腺肿、计划性剖宫产,这三个病种“一口价”。根据单病种付费的具体要求,住院期间各项诊疗费用如超出部分由医院承担。

   各设区市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试点病种具体付费价格,最迟于11月10日前出台,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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