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人待遇明年起将提高
■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的110%
■享受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多项社保
■为工作一年以上老员工缴住房公积金
虽然有着“城市美容师”的雅号,但环卫工人们披星戴月,工作、生活条件比较艰苦,队伍也不稳定。昨日,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改善城镇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促进环卫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明确,我省将逐步提高环卫工人待遇,从明年1月1日起,环卫合同工月工资水平将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的110%,并将享受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多项社保政策。
出勤一日最高补贴10元
省政府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了环卫工人待遇提高的量化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全省各地要确保环卫合同制工人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环卫工人岗位津贴标准每人每出勤日应为5-10元,有条件的市、县应按照上限给予补贴。据了解,除了各地经济水平的区别外,从事不同工种的环卫工人的津贴也各有差异,但最低不会低于每个出勤日5元。
为环卫工人办理各项社保
省政府要求,所有环卫用工单位都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与环卫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和我省的规定要求,为环卫工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手续(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并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养老保险的缴纳上,属于事业编制的环卫工人符合规定的,可以在当地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街道、环卫处(所)等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非事业编制环卫工人,应在属地的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聘用在保洁公司的环卫工人,应随保洁公司一起在属地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另外,针对环卫工作的特点,环卫用工单位要为所有一线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并补充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而单位每年还要为环卫工人安排一次健康体检。
为老员工缴住房公积金
为了稳定队伍,我省还将逐步解决环卫工人住房难题。其中,对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环卫工人,环卫用工单位将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市、县,可按照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
与此同时,环卫工人也是政府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对象之一,各地将安排一定数量的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解决环卫工人的住房困难;对符合当地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环卫工人,应当优先安排;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而未享受实物配租的环卫工人,各地将给予一定数额房屋租赁补贴;纳入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的环卫工人公寓,还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