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1家省属医院下月起医学检查互认
10月起,我省百姓在省立医院等11所省属医院看病,其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等都可互认,免去了重复检查的繁琐与额外开销。昨日,省卫生厅下发通知部署11家省属医院间医学检验、影像检查互认工作。
这11家省属医院是:省立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级机关医院,省老年医院,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第一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解放军476医院,地点都在福州。
目前,确定可互认的医学影像检查包括:计算机放射成像(CR),数字化放射成像(DR),计算机断层扫描(CT),磁共振成像检查(MRI),同位素计算机断层成像(ECT)。
可互认的医学检验包括:临床生化,临床免疫,微生物培养、鉴定、分型、药敏试验,血常规,尿常规等。
不过,出于医学的严谨性和对病人负责的态度,其中有一些特殊的医学检验暂不互认,如肝功能异常和术前检查、血常规感染诊断等。
按照计划,今年9月底,省属医院的医学检查互认项目须完成评估并进行测试运行;10月上旬,将进入正式实施阶段。届时,持有国家统一标准社保卡的居民可以在这11家省属医院之间查询所做的检查和诊疗情况。
省卫生厅早前曾出台《关于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的若干意见》,要求全省三级医疗机构检查单互认,省属医疗机构的医学检查互认的实施,对于其他设区市市属医院间的医学检查互认工作都有很强的实践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