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刑罚“震”不住犯罪
“面对前来抓捕的办案人员,天津某乳制品公司的高管和他的家属讲,不要害怕,最多判三年的刑。”这一幕出现在青海问题奶粉查处案件中,让办案人员十分感慨。
昨日,一个由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所有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环节高级官员组成的食品安全法治研究机构成立。
这个名为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的研究机构,是中国首个专事研究食品安全法治的科研机构,其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除了上述机构官员外,还有涉及食品安全各领域的学者。
学术委员会副主席、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坦言,食品安全遇到了诸如转基因食品等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食品缺陷导致大规模侵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新问题。而实践中一些执法部门因为职权分工不明导致不作为、滥作为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如何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执法也是一项重要任务。
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徐沪建议研究食品安全犯罪和完善立法的对策,他以办案感受直言,“去年底和今年初影响全国的三聚氰胺奶粉,我们办案中查获的涉嫌生产销售数十吨三聚氰胺问题奶粉的主犯,最后只判了三年有期徒刑,而且缓刑三年。这样的打击力度不足以震慑犯罪,也不足以制止这种犯罪行为的继续发生。”
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飏表示,法律及配套的法规不健全、不完善,特别是实施不到位,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研究中心的目的即为针对食品安全法治问题拿出有价值、有针对性的对策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