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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历开诊所 滥用药致人死亡

2010-07-26 09:53:43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004

    非法行医,仅初中学历的张某滥用药物导致他人死亡。目前,集美区人民法院正在对此案进行进一步审理。


    2008年初,张某在集美租用店面开设了一间私人诊所。2009年4月,因为非法行医,张某的诊所被卫生部门依法取缔。但是,张某仍我行我素,依旧在原来的店面非法从事行医活动。


    一个月后,张某在给就诊人宋某治疗时,滥用药物,导致宋某因为药物过敏,急性呼吸性碱中毒、低血钾,进而引起心率紊乱,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设诊所需由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在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审批程序后,方可开设诊所从医经营。


    经查,张某非但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医疗机构许可证,甚至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医学教育,只有初中学历。


    今年3月8日,张某主动向警方投案,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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