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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对验配眼镜店进行等级评价

2010-07-08 09:03:14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148

      从市质监局获悉,我市将开展为期半年的验配眼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在加大查处无证验配眼镜力度的同时,将对全市验配眼镜店进行等级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在全省范围内公开。今后,我市的眼镜店必须挂牌明示自己的等级,消费者可以一目了然地选择等级高的眼镜店验配眼镜。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全省质监系统统一开展的,质监部门将对获证企业验配质量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无证验配企业进行整治。


      根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无证验配眼镜的企业必须在10月21日前申请取得《验配眼镜产品工业生产许可证》。对逾期未提出申请取证的企业,质监部门将依法进行无证查处,并将其列入无证验配企业“黑名单”进行媒体曝光;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进行产品复查检验。连续两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将被吊销生产许可证。


      此外,曾经取证但已关闭的眼镜店,也应及时向市质监局申请撤销生产许可证。


      我市现有146家取得《验配眼镜产品工业生产许可证》的眼镜店。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对这些具备取证条件并已取证的眼镜店,质监部门将从产品质量抽查、现场检查、年度审查、投诉举报情况等四方面,对其进行评分,综合得分大于等于95分(总分为100分)的将被评定为A级企业,其余为B级企业。在分级基础上,还将建立获证企业产品质量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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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眼镜验配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是从2005年才开始,需要一个推进过程。质监部门对于无“许可证”的眼镜店采取打疏结合的方式,此次专项整治中,对于群众举报或摸底调查中发现的无证经营查实后将坚决查处,具备条件的则指导他们向省质监局申请《验配眼镜产品工业生产许可证》。而对于所有眼镜店的验光配镜设备,质监部门每年都会进行定期检查。同时要求从事验光配镜的人员必须持职业资格证才能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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