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实名制7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0-07-02 08:57:06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022
据新华社报道,商务部日前发布《关于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保护网购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求利用网络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实名注册,具备条件时对网络销售个人逐步实施工商登记制度。
其实早在本月初,工商总局已出台《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办法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违反这一办法有关规定的,最高可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该办法规定,对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进入网络交易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有关服务的个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实名注册,建立注册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商品销售活动的网页上。
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网店是否办工商执照将区别对待,一些交易量不高的个人卖家,比如临时进行二手或闲置物品交易的,可考虑交给交易平台企业去管理,但必须核查其真实身份信息。而对另一些大卖家,要办执照和收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