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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致织纹螺毒性大增1颗或可致命

2010-05-06 09:25:12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774

  夏季是织纹螺食物中毒高发季节,我省其他地区已发生过食用织纹螺中毒事件,为避免此类食物中毒事件在我市发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昨日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广大市民:平时购买或食用螺蛳时,一定要注意辨别,切勿购买或食用织纹螺;织纹螺种类繁多不易辨别,若自己不懂得辨别,建议不要购买食用螺类产品;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症状的,须立即到医院就诊。

 


   织纹螺,厦门地区俗称“甲锥螺”,有些地方俗称海丝螺、海狮螺、麦螺、白螺、割香螺、小黄螺,一般生活在近海礁石附近和泥沙底。其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较尖,螺体细长,长度约1厘米,宽度约0.5厘米,壳面常具有1—3条紫褐色或红黄色螺带,肉体为淡黄色。


   织纹螺因其体内含有“石房哈毒素”,人食用后会因神经传导中断而中毒,可引起头晕、呕吐、唇舌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至今尚无特效治疗药物。


   近年来,由于海洋环境受到污染,“赤潮”频发,使织纹螺体内“石房哈毒素”毒性大增。经检测,该毒素对人体的经口致死量为0.54毫克—0.9毫克,一颗小小的织纹螺很可能致人死命。我国不少地方都发生过因食用织纹螺而中毒死人的事件。


   厦门处于沿海地区,盛产织纹螺,尤其是经营小海鲜的餐馆、小吃摊点、大排档经常有经营和销售织纹螺。疾控中心建议广大市民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因织纹螺肉质嫩滑、味道鲜美,而冒着生命危险食用。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明确禁止销售经营织纹螺。市民若发现有人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可向卫生监督机构或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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