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厦门将建70个社区居家养老中心
2010-04-06 09:14:48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136
厦门社区内年满60岁以上的老人有福了。4月2日,省民政厅消息称,厦门今年要建70个社区居家养老中心(站),它们要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不少于5项的居家养老服务。今后,厦门全部307个社区也会逐步建立。
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居住在本辖区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根据老年人的不同情况,分别提供无偿、低偿、有偿服务和志愿服务。
其中,无偿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年满7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且在市区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三无”老人、革命“五老人员”以及百岁老人等。
低偿服务对象,主要包括以下老年人:
①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指子女不在本市、区居住生活的老年人);
②未享受民政各种救助的80周岁以上“空巢”老人;
③有一定经济来源但生活仍很困难的老年人。
有偿服务对象,是有经济能力,需要日托、送餐或上门照料等服务的老年人,以自费的形式购买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中心(站)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急等服务;同时兼顾老年人的多种需求,提供文化娱乐、学习教育、聊天、心理咨询、代购代办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