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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当幼儿园老师

2008-12-21 19:50:00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2230
      (记者 佘峥)省教育厅昨日就教师资格有关政策做了详细说明,其中乙肝病毒携带者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将被判定为体检“不合格”。
      省教育厅说,乙肝病毒携带者(HbsAg阳性、小三阳、大三阳),肝功能异常的,应作进一步检查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定量),若测定值异常,标志着乙肝病毒复制,也为体检“不合格”。
      在学历条件上,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高中毕业学历不能作为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省教育厅同时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于春、秋两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其中今年春季的认定必须在五六月份完成。
      上述所涉及资料均可在本报“家有读书郎”在线聊透透(http://sz.xmnn.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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