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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牵引完善职业健康保障

2025-06-03 09:14:35人民网佚名查看次数:16

 近日,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正式发布,将职业性腕管综合征(俗称“鼠标手”)和创伤后应激障碍纳入职业病范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是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制度牵引。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作方式愈发多元化,职业病的种类和表现形式也在不断变化。此次目录调整新增“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与“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两大类别,精准回应了当下制造业工人、医护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等群体的职业健康“痛点”。新版目录实施后,相关职业病患者能够获得应有的保障,减轻经济负担的同时,也促使企业更加重视改善劳动环境和落实职业防护措施。

  尽管如此,当前职业健康保障仍面临覆盖不足、认定复杂、配套滞后等问题。应以政策为牵引,构建覆盖更广泛、认定更科学、保障更全面的职业健康防护体系。

  完善职业病防治配套措施。近年来,职业病的诊断标准和认定程序不断完善,但一些职业病仍处于“模糊地带”,诊断标准不够明确和具体,认定程序繁琐,导致劳动者维权困难。应针对部分职业病的突出问题,尤其针对新增职业病,进一步明确诊断标准、治疗流程和认定程序等,让劳动者能够更便捷地享受到职业病保障待遇。

  扩大职业病覆盖范围。随着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涌现,腰椎劳损、颈椎病以及视力、听力损伤等在劳动者身上频发高发。针对此类情况,相关部门应定期开展职业健康调查研究,收集和分析各类职业群体的健康数据,及时发现新的职业危害因素,并对其危害程度、发病规律等进行科学评估,不断更新和完善职业病目录,确保防治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加强职业健康教育宣传。不少劳动者对职业病还存在认识不足、缺乏自我防护意识等问题,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措施。用人单位应承担起职业健康教育的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员工参加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劳动者自身也应进一步提高健康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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